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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8-08-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津监督机关,会泽县人民检察院主要任务是领导全院干警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1、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

  2、受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执行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方针,部署全院检察工作任务;

  3、依法对贪污案、贿赂案、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渎职案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4、依法对全县的刑事犯罪案件进行审查并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5、依法对全县的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依法对刑罚的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依法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提请抗诉;

  7、依法对案件痕迹、物证、人身伤亡、印文图章和财务等进行检验、鉴定、审查;

  8、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承办检察机关管辖的刑事赔偿案件;

  9、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预防对策;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

  10、负责全县检察环节中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1、组织检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2、负责其他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会泽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建设新型工业强县、文化旅游名县、高原农业特色县、脱贫攻坚先进县的中心工作,忠诚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

  1、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决维护社会平安稳定。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提升群众安全感;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回应社会关切;拓宽控告申诉渠道,畅通群众诉求;坚持谦抑审慎理念,促进社会和谐。

  2、围绕中心,尽责履职,主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护航经济发展;围绕党委、政府工作重点,助力精准扶贫;深化检察环节治安防控工作,推进社会治理;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关注弱势群体。

  3、聚焦监督,突出重点,营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以防漏纠错为重点,加强侦查活动监督;以规范司法程序为目标,加强审判活动监督;以争创一级规范化检察室为契机,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

  4、深化改革,提升成效,为检察工作注入生机与活力。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严把案件质量关,提升规范执法水平。

  5、阳光司法,强化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及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规范检察权运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8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15辆,在编实有车辆15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收入合计1871.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1.7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有所下降,减少原因主要是本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只有省级财政拨款部分,县级财政保障的经费单独报经费差额表,如果决算报表汇总拨款数,2017年比2016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支出合计1871.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7.52万元,占总支出的76.80%;项目支出434.26万元,占总支出的23.2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有所下降,减少原因主要是本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只有省级财政拨款部分,县级财政保障的经费单独报经费差额表,如果决算报表汇总拨款数,2017年比2016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会泽县人民检察院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37.52万元。与上年对比同比下降19.02%,主要原因是2016年县级财政保障经费时,上缴的罚没收入追加预算时列入基本支出,故增大了基本支出拨款及支出数。2017年度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22.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14.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会泽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4.26万元。与上年112万元对比增加322.26万元,主要原因是县级决算中项目支出较少,多数资金为基本支出资金,故2017年较2016年增幅较大。我部门2017年度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我院办案业务经费及办案设备维修维护费、办案设备的更新购置和办案信息化建设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1.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有所减少,减少原因主要是本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只有省级财政拨款部分,县级财政保障经费单独报经费差额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公共安全-检察支出1519.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20%。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日常运行及业务办案项目的经费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53.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支付离退休人员工资等;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支出105.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5%。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

  4.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92.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5.50万元,支出决算为78.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8.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执法执勤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车况较差,维修费和油耗费较大,案件数量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成本增加。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78.21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119.89万元减少41.68万元,下降34.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77万元,下降2.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9.91万元,下降67.3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并在全体干警中形成统一认识,对车辆实行定期保养、定点维修,降低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成本;公务接待严格审批制度,强化管理,禁止铺张浪费,加之上划后省级细化经费支出分类及支出范围,故我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减幅较大。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86万元,占75.26%;公务接待费支出19.35万元,占24.7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8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8.8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主要用于保障办案业务产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3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3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办案、检查、调研及相关业务指导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会泽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4.8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42.17万余,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司改上划省级管理后,细化规范经费支出分类及支出范围,2016年度部分项目经费列在基本支出经费中,增大了机关运行经费总额,但2017年度规范项目经费支出范围,故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低于2016年度决算数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所需开支的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维护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会泽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3905.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59.29万元,固定资产3146.3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4.2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4.21万元,流动资产增加99.9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1辆,账面原值204.2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84项,账面原值101.6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905.59 

  759.29 

  3146.30 

  1988.93 

  336.50 

 

  820.8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5.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5.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7年根据我省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会泽县人民检察院人财物上划到省级统一管理,除了填报云南省级财政部门决算报表外,还填报了2017年会泽县级财政部门决算报表(类型为经费差额表)。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