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检务公开>预决算公开

大理州云龙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8-08-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大理州云龙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理州云龙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依法承办对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工作,履行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职能;依法承办审查起诉的案件,负责对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依法侦查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依法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负责对看守所发生的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负责对执法机关执行刑罚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受理对法院判决、裁定不服提出的申诉。对确有错误者依法向州检察院提请抗诉;受理共鸣的报案、举报、控告和刑事申诉;参加社会综合治理,在工作中宣传法制。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以平安云龙建设为抓手,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依法打击犯罪保障平安,坚持宽严相济促进和谐,落实综治责任维护稳定。

  二、以惩防体系建设为依托,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有案必办,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坚持标本兼治,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政治站位,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三、以法律监督工作为根本,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强化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龙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龙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8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龙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收入合计868.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8.7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上年收入962.5万元,财政拨款962.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3.74万元,减少9.7%,减少的主要原因基建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龙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支出合计978.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1.02万元,占总支出的66.55%;项目支出327.18万元,占总支出的33.45%。与上年支出982.9万元相比,减少4.69万元,减少4.7%,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各种保险缴费增加,项目支出“两房”建设基本完成,资本性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云龙县人民检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51.03万元。与上年支出474.65万元相比,增加176.38万元,增加37.16%,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各种保险缴费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住房公积支出586.23万元,占基本支出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4.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云龙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办案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7.18万元。与上年对支出508.25万元,减少支出181.0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基建款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龙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支出合计978.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1.02万元,占总支出的66.55%;项目支出327.18万元,占总支出的33.45%。与上年支出982.9万元相比,减少4.69万元,减少4.7%,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各种保险缴费增加,项目支出“两房”建设基本完成,资本性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主要为重点项目考核。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816.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4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办案业务费、装备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龙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5.41万元,完成预算的90.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93万元,完成预算的,9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7万元,完成预算的4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7.28万元,增长8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78万元,增长94.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47万元,增长4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7年度为上划改革期间,各种指导工作较多,公务接待增加,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有1辆车使用时间较长,维修费用高,下乡办案次数多,山路崎岖难行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93万元,占1.4%;公务接待费支出1.47万元,占0.15%。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9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9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办案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司改指导工作、公务事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龙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8.2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69万元,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各种保险缴费增加,项目支出“两房”建设基本完成,资本性支出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云龙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2309.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65.86万元,固定资产674.3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869.57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19.4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3.3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309.81 

  765.86 

  230.98 

  204.66 

  101.84 

 

  367.88 

 

  869.5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3.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3.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