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检务公开>预决算公开

大理州祥云人民检察院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8-08-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着力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民生。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9328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69405人。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开展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传播活动,深入全县10个乡镇开展“平安祥云主题巡回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司法办案始终,健全检察环节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依法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60130余人次。认真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组织全院干警经常性深入挂钩村开展入户走访,认真履行帮扶责任,落实帮扶措施。先后投入帮扶资金、工作经费、物资等合计15万元,并积极协调项目及资金,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2.认真贯彻反腐败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确保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平稳健康发展。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724人,其中,副科级领导干部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突出办案重点,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结合执法办案,立项开展预防调查4件,开展犯罪分析2件,提出检察建议4份,推动相关部门内控机制的完善。继续深化“五进”活动,深入到重点行业、部门开展法制警示教育讲座40场次,受教育人数2400余人,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廉洁从业意识。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221次,查询单位1216个,查询个人5416人。

  3. 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的监督,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年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641人、撤案68人,纠正漏捕15人、漏诉7人,追诉漏罪9起;对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28人,不起诉8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3份并得到纠正。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录入案件信息312条,加强信息沟通,促进依法行政。共受理信访申诉及协助上级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案件138件。依法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秉持自愿合法、公平公正原则,成功调处民事申诉案件5件,真正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认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针对环境污染问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积极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办理诉前程序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5件,办理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监督案件11件,不断加强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召开民事案件听证会15次,进一步增强民行工作的公开性、透明度。检察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共计496人,督促看守所或向办案部门提醒、催办在押人员换押手续270人次,确保无超期羁押。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收监执行审查等各类监督案件100件,其中,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41件次,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对400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从交付到终止的全面监督,切实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活动。探索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强化对刑罚执行的监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分别是:

  1.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检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理州鹤庆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5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收入合计1319.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2.93万元,占总收入的85.11%;其他收入196.47万元,占总收入的14.89%。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109.07万元,增长9.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4万元,减幅1.44%,主要原因是2016年退休人员经费做入决算,2017年不做入决算;其他收入增加125.47万元,增长176.72%,主要原因是2017年财物上划省管,县级财政保障经费列入其他收入,2016年列入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支出合计141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7.06万元,占总支出的76.17%;项目支出336.94万元,占总支出的23.83%。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204.92万元,增长16.95%;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0.25万元,增长3.34%;非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4.67万元,增长2994%,主要原因是2017年财物上划省管,预算口径变动,县财政拨款列入其他收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祥云县人民检察院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77.0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82万元,增长1.6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大,本年度员额检察官工资改革、工资晋级晋档、增加人均1万绩效考核奖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17.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60.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8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祥云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6.9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7.11万元,增长124.88%,主要原因是根据我院科技装备规划及实际需求2017年多功能办案控制指挥中心建设支出69.6万元,购置驻看守所检察室监控设备支出28.69万元,分级保护整改设备费支出10.87万元,购置平板电脑10台支出7.49万元,购置台式机15台、笔记本电脑12台支出15.1万元,购置其他装备支出15.02万元,共计支出146.77万元,较2016年购置装备支出29.82万元增加116.95万元。本年度较上年多支出外包服务费46万元,被装购置费4.27万元及培训费、劳务费等支出7.34万元。具体项目开支情况为办案(业务)费支出190.18万元,业务装备费支出146.76万元。开展工作情况为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为祥云建设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不断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认真履行诉讼监督工作职责。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3.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96%。与上年对比增加40.25万元,增长3.34%,主要原因是2017年财物上划省管,预算口径变动,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本年度员额检察官工资改革、工资晋级晋档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1025.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43%主要用于保证机构运转的日常经费支出及办案相关支出和购置装备设施等需要;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0.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9%。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及实行归口管理的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7.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4%。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4.住房保障(类)支出60.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4%。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90万元,支出决算为21.44万元,完成预算的71.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16万元,完成预算的90.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8万元,完成预算的38.9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检院和省、州院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严格执行我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定,接待费较预算数减少6.72万元;我院制定了保留执法执勤用车的管理规定,严格限定执法执勤用车的使用人员、范围、用途等,定点加油、定点进行车辆的维修以及日常保养,车辆派遣统一由院办公室统筹,节假日实行公车封存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预算数减少1.74万元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7.49万元,减幅25.8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72万元,减幅9.11%,公务接待费4.28万元,较上年减少5.77万元,减幅57.41%,原因是2017年我院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相关政策,不必需接待的坚决不接待,公务接待费得以有效控制。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16万元,占80.04%;公务接待费支出4.28万元,占19.9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1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1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2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28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9批次,接待人次1132人。主要用于上级检察院、其他县市检察院、上级人大、组织部等单位领导及业务人员到我院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0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8.68万元,减幅52.75%,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职工食堂建设支出150万元,购置食堂设备支出19.39万元,控申、案管大厅改造、屋顶防水工程支出40余万元,本年度无此类支出;本年度较上年度公车补贴发放增加30余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2151.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9.00万元,固定资产1902.89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2.4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98.2万元。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1.86万元,采购服务支出46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