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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巍山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8-08-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大理州巍山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理州巍山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巍山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工作方针,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置内部机构,分别承办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检察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巍山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全力推进检察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谋发展。始终坚持以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2.打击犯罪,宽严相济保稳定。围绕平安巍山建设目标,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检察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切实增进社会和谐稳定。

  3.惩防并重,反腐倡廉赢民心。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保持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严厉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贪腐犯罪。

  4.履职尽责,依法监督维公正。聚焦监督主业主责,严格监督程序,突出监督重点,注重监督实效,保证监督质量,切实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5.聚焦改革,全面深化促提升。始终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目标,切实履行改革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责任,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盼和要求。

  6.严格管理,固本强基抓队建。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新要求,以党建带队建,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巍山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巍山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占用行政编制),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巍山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收入合计1043.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1.11万元,占总收入的84%;其他收入171.95万元,占总收入的16%。收入合计比2016年度的904.13万元增加了138.94万元,增幅15%,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收入中工资福利支出收入增加,办案业务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巍山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支出合计1128.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5.67万元,占总支出的75%;项目支出282.72万元,占总支出的25%。支出合计比2016年度的1149.49万元减少了21.1万元,减幅2%,原因为2016年有基建支出,但2017年无此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巍山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45.67万元。2016年度的基本支出617.25万元增加228.4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等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巍山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2.72万元。2016年度的项目支出532.24万元减少249.5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有基建支出,且2017年度无基建支出。2017年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8.8万元,其他检察支出270.92万元,其他资金支出(项目)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巍山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9.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2016年度的1117.13万元减少177.74万元,主要原因为2016年度有基建支出,且2017年度无基建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公共安全(类)支出793.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513.11万元(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公用燃修费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8.8万元(办案费);其他检察支出271.43万元(办案费、装备费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巍山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7.82万元,完成预算的1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64万元,完成预算的1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8万元,完成预算的4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云OU6667号车于2013年底发生车辆事故,于2014年-2015年间垫付车辆维修费11.63万元,该案件于2017年度结案,保险公司根据责任认定等情况进行了保险赔付5.81万元,剩余5.82万元于2017年度形成支出,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正常开支基础上增加了5.82万元。另外2017年度下乡扶贫、下乡办案任务繁重,车辆在山区使用频率高,相关费用增加,且2辆车存在大修情况致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过预算数。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12.19万元,增长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2.68万元,增长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9万元,下降1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我院云OU6667号车于2013年底发生车辆事故,于2014年-2015年间垫付车辆维修费11.63万元,该案件于2017年度结案,保险公司根据责任认定等情况进行了保险赔付5.81万元,剩余5.82万元于2017年度形成支出,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正常开支基础上增加了5.82万元。另外2017年度下乡扶贫、下乡办案任务繁重,车辆在山区使用频率高,相关费用增加,且2辆车存在大修情况致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过上年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64万元,占92%;公务接待费支出2.18万元,占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6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6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办理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民事监督案件和扶贫攻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交流学习、案件探讨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巍山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98元,比2016年度的69.61元增加了53.37元。原因为改革上划后经费保障水平得到改善、物价上涨,且2017年度部门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范围较2016年度广,因此差异较大。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巍山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2197.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7.52万元,固定资产32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756.67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5.4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6万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33.6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7项,账面原值16.2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197.19 

  117.52 

  323 

 

  113.76 

 

  209.24 

 

  1756.6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