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检务公开>预决算公开

武定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8-08-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武定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定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武定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设立在武定县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是通过行使检察权,镇压一切分裂和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对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进行侦查、批捕、起诉等,保护国家所有财产和集体所有财产、公民私人合法财产,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合法权益。行使刑事侦查权、批准和决定逮捕权、公诉权、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权、刑事审判监督权、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机关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权、民事行政审判监督权和对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侦查、批捕、起诉的权力。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度取得的主要成效:加大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查办力度,并取得较好成效,对职务犯罪的预防与宣传教育也取得较高反响,较好地保护了国家所有财产和集体所有财产、公民私人合法财产,维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合法权益。 

  二、部门基本情况 

  我院共有14个科室局组,行政编制数45人,2017年末共有财政供养人员59人,其中在职人员43人(公务员40人,机关工人3人),退休职工16人,遗嘱生活补助人员1人。 

  2017年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收入合计1138.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7.63万元,占总收入的88.5%;其他收入130.96万元,占总收入的11.5%。与上年930.36万元相比增加208.23万元,增长22.38%,其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车改补贴发放,司法体制改革,“两房”建设等工作开展。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支出合计1118.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4.75万元,占总支出的70%;项目支出333.41万元,占总支出的30%;与上年907.6万元增加210.56万元,其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车改补贴发放,司法体制改革,“两房”建设等工作开展。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检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4.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06.4万元,与上年560.76万元增加145.64万元,其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8.35万元,与上年89.79万元减少11.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人民检察院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3.41万元。与上年257.05万元增加76.36,其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两房”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6.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8%。与上年907.6万元增加118.87万元,其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车改补贴发放,司法体制改革,“两房”建设等工作开展。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857.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9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2%。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和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等各项缴费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45.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3%。主要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4万元,支出决算为18.65万元,完成预算的113.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87万元,完成预算的116.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8万元,完成预算的7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办案业务量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21.41减少2.76万元,下降12.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1万元,下降14.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4万元,增长77.2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87万元,占95.81%;公务接待费支出0.78万元,占4.1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8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7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检察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7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业务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35万元,与上年89.79万元减少11.4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武定县人检察院资产总额1419.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6.71万元,固定资产1232.6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0.7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8.03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武定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无固定资产出租出借。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