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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019年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9-02-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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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6、负责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的工作。7、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8、组织指导全省检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指导全省检察系统的培训基地及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9、规划和指导全检察机关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10、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对外交流开展有关国际司法协助。11、负责其他应当由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内设24个机构,包括:驻院纪检监察组、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第十检察部、第十一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涉外事务联络部、检务督查部、检察技术与信息部、财务装备部、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机关事务部、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下设 2 家二级预算单位,2家三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为: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三级预算单位为: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云南省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所属事业单位预算及铁路检察机关两级三院预算。

纳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2019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本级

2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

3

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

4

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

5

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着力为建国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把握“稳”这个大局,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细化实化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力量办理案件,与纪委监委、公安机关协调联动,深挖彻查“保护伞”。坚持刀刃向内,对检察人员涉黑涉恶的,严查严办、绝不姑息增强敏感性,注重在履职中发现和化解不稳定因素,积极向党委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促进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是努力提升服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实效。紧扣云南“三定位”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经济建设重点工作,切实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等专项行动,强化产权、知识产权和民营企业保护,惩治和预防脱贫攻坚、教育卫生、就业社保、食品药品等领域犯罪,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

是狠抓司法体制改革任务落实。全面完成三级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优化职能配置。完善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措施,搞好“精装修”,夯实检察官司法办案责任,积极协调解决改革难题,打通“最后一公里”。完善监督制约和内控机制,确保权力依法正确行使。深入贯彻2018—2022检察改革规划,守正创新,探索强化法律监督新举措,贡献云南检察新经验。

是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司法需求,改变重刑轻民格局,强弱项、补短板,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强化双赢多赢共赢、精准监督、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等理念,促进监督与被监督良性互动,以理念变革引领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提升。

是以更严更实要求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加快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切实加强政治建设,提高全系统政治素质,净化、涵养政治生态。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整顿纪律作风,层层传导压力,把从严治检要求向基层压实。坚持把专业化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以空前力度推进业务建设,提升队伍专业能力、专业精神。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5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4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8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17人,其中:行政编制 607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56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562人。

离退休人员 235人,其中: 离休 13人,退休222人。

车辆编制79辆,实有车辆6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2,912.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484.9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026.63万元,上年结转1,400.7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0,885.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484.99万元,上年结转1,400.7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484.99万元(本级财力26,140.99万元,执法办案补助3,20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144.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2,912.4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9,484.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93.65万元,项目支出15,691.34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11,600.9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机关服务144.00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性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两房”建设4,361.00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开支。其中:2,575.00万元,主要用于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业务、办案技术用房建设支出1,786.00万元为全省基层检察院基础设施建设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事业运行103.1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及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11,126.34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其中:99.00万元为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的线路租用及枪弹管理经费支出;7,637.00万元为全省检察机关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统筹安排经费支出;843.00万元为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和铁路运输检察机关两级三院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支出;30.68万元为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和铁路运输检察机关两级三院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专项经费支出;19.11万元为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和铁路运输检察机关两级三院服装经费支出;1,083.55万元为铁路运输检察机关两级三院检察司法装备及司法业务经费支出1,200.00万元为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和铁路运输检察机关两级三院执法办案业务经费支出214.00万元为基层检察院办案场所大型修缮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7.60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及铁路检察机关两级三院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14.30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及铁路检察机关两级三院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8.61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及铁路检察机关两级三院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79.04万元,主要用于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及铁路检察机关两级三院住房公积金缴存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1,589.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15.97万元,项目支出873.68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2,65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7.68万元,项目支出9,578.05万元)。

     资本性支出5,239.6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239.61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我部门没有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的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没有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5个,采购预算资金688.06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我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376.42万元,比2018年初预算数574.94万元减少198.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均较上年大幅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如下:一是监察体制改革,我部门85人转隶监察委,10辆公务用车划转监察委。二是我部门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机制,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报销进一步明确了控制措施,规范了报销程序,强化了监督力度。三是经省财政厅资产处批准我部门2辆公务用车拨付文山州院。

(二) 2019年我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3793.65万元,比2018年13260.60万元增加533.05万元,增幅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津贴、补贴、奖金调整,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

(三)2019年我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9118.75万元,比2018年17739.84万元增加1378.91万元,增幅7%,增加的主要原因如下:2019年根据《云南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法院检察院经费省级统管相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云财政法〔2016〕176号)的文件精神,为确保全省司法体制改革上划检察院2019年项目经费充足、资金配置合理,调动上划单位积极性,避免频繁办理临时追加事项,从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中统筹30%的资金作为全省检察机关应急专项资金列入我部门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2018该项经费由省财政厅统筹,未作为我部门的项目支出预算。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纳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的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培训等。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2884.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日常运行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部门围绕2019年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保护伞”;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等专项行动,强化产权、知识产权和民营企业保护,惩治和预防脱贫攻坚、教育卫生、就业社保、食品药品等领域犯罪,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综合发挥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多元职能作用,着力巩固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加快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重点围绕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司法政策以及检察业务领域的新型、疑难、复杂问题开展专项业务培训,以空前力度推进业务建设,提升队伍专业能力、专业精神;深化智慧检察建设,进一步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检察工作、司法改革深度融合等重要工作设置了6个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具体如下:产出指标-数量指标-举办专项业务培训15期以上;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培养办案能手300名;产出指标-质量指标-案件评查得分<60分的不合格案件≤5%;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统一办案业务应用系统应用率达到100%;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在人代会上的通过率≥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