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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文平等:聚焦“三个转变”充分用好自行补充侦查权

时间:2025-08-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卢文平等:聚焦“三个转变”充分用好自行补充侦查权

原创 卢文平等 人民检察杂志 2025年07月30日 07:31 北京

聚焦三个转变充分用好自行补充侦查权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卢文平

目次

一、由书面审查向亲历性审查转变

二、由注重审查办案向办案与监督并重转变

三、由重庭前审查向重庭审转变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提出三个善于理念,引导检察人员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高正确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山东省兰陵县检察院聚焦三个转变,积极作为,充分利用自行补充侦查权,将三个善于理念和要求贯穿于检察履职全过程,切实提升办案质效。

一、由书面审查向亲历性审查转变

第一,通过自行补充侦查推动完善证据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是高质效办案的关键。在审查起诉环节,对有证据证实确实存在犯罪行为,经过二次退回补充侦查仍然不能认定犯罪事实的案件,兰陵县检察院坚持亲历性原则,开展自行补充侦查,以亲历性保证证据审查的准确性。如,在办理潘某某危险驾驶案中,兰陵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会同检察侦查部门等,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形成执法办案合力;同时,巧妙设计讯问方案,对犯罪嫌疑人形成强大的心理震慑,循序渐进攻破其思想防线,完善证据,最终认定其危险驾驶的犯罪事实。

第二,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彰显法治精神。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是高质效办案的进阶要求。打击犯罪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责任,但过度使用刑罚与犯罪治理效果并不具有一致性,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助于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实现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的统一。在上述案件办理中,针对潘某某是危险驾驶再犯,属于应当从重处罚的情形,检察机关对其提出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的量刑建议,得到法院支持。此外,该案办理中,相关人员的包庇行为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诉讼进程,但未对案件处理结果产生实际影响,且到案后态度较好,办案人员遂建议公安机关给予其行政处罚。

二、由注重审查办案向办案与监督并重转变

第一,通过自行补充侦查查明犯罪事实,助推社会治理。在审查起诉环节,兰陵县检察院通过自行补充侦查,查明案件事实真相,在精准指控犯罪的同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做到办案与监督并重、办案与社会治理并重。如,在办理薛某某故意毁坏财物案中,兰陵县检察院组建以案件承办人负责、检察侦查部门、法警大队支持的侦查工作专班,深入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工作,最终查明犯罪事实。

第二,在办案中统筹天理、国法和人情。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是高质效办案的高阶要求。实践中,有的办案人员对案件的法律关系把握基本准确,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理结果遵从法律规定,但处理结果与群众的基本认知存在较大出入,易引发舆情,究其原因是没有做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办案人员对每一起案件的处理,都应如我在诉,无论是对案件事实的判断还是对法律的适用,都应注意平衡公共利益、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办案人员只有在调解、协商中发挥司法智慧,结合天理、国法、人情作出判断,才能做到案结事了。

三、由重庭前审查向重庭审转变

第一,通过自行补充侦查复核证据,精准惩治犯罪。在庭审过程中,对于当事人妄图通过指使他人作伪证的方式逃避刑罚的情况,兰陵县检察院根据对案件证据的把握,有针对性地开展自行补充侦查,有效防止非法证据进入庭审。如,在办理张某某故意毁坏财物案中,在庭审环节,张某某指使他人作伪证,导致认定案件事实的关键证据出现矛盾。经过分析研判后,办案人员依法通过自行补充侦查复核证据,随后及时、有效地调取了现场目击证人的手机录像,对在场人员进行取证,排除了非法证据,张某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第二,准确认定证据,重视庭审过程。检察机关行使自行补充侦查权的目的在于实现公平正义,为此,办案人员应准确认定案件证据和法律事实。客观事实不等于法律事实,客观事实中可能存在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混杂的情况,为避免虚假证据进入庭审,办案人员应以证据为支撑,提高办案亲历性,运用好证据规则,在庭审中准确采用真实、合法的证据,排除非法证据,确保被告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作者:卢文平,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王慧,检察业务管理部主任、一级检察官。

(全文见《人民检察》2025年第10期)

编辑:张倩 杜冰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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