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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法合力把庭审“开”进驾校

时间:2020-12-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建水县检察院、建水县法院在建水县某驾校联合开展了阳光司法庭审活动,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李某某、郑某某等四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并发生交通事故的危险驾驶案,驾校多名驾考学员、教练员参加庭审旁听。
 
  庭审中,检察官当庭宣读起诉书,并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通过发表公诉意见进行现场普法教育,从危险驾驶罪的构成标准、社会危害、法律后果等方面作了阐述和说明,告诫驾考人员要从案例中汲取教训,不要以身试法。案件被告人均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随后,法庭根据查明的事实、情节作出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驾考学员表示,以前对酒驾没有很深刻的认识,认为只要不出事故就不会被抓住,不够重视酒驾于己于人的危害。但通过此次庭审旁听活动,会更加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时刻谨记绝对不能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不可磨灭的伤害。
 
  此次“阳光法庭”活动,检察官和法官通过以案释法,现场普法,为旁听驾考学员、教练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让初学驾驶的学员零距离参与普法教育,从活生生的案例中汲取教训,牢固树立安全驾驶观念,有效宣传了交通安全法规,增强了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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