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不仅要及时实现,更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近日,昭通市昭阳区检察院就拟对杨某某做司法救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了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特约检察员等参加,昭阳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鄢显浩主持听证会。
听证会上,检察官对该案案件事实、申请人的家庭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情形作详细说明。
2019年9月16日,被告人臧某某与杨某某发生口角从而引发打架,杨某某被打伤致轻伤一级。
受害人杨某某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受伤住院治疗花费了大量医药费,本就家庭贫困的他无力偿还欠下的医疗债务,且因受伤无法从事体力劳动,仅靠微薄的土地收入维持生计。
被告人臧某某系肢体残疾四级,无力承担赔偿责任,杨某某的损伤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其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昭阳区检察院拟对杨某某给予国家司法救助。
现场听证人员一致认为杨某某系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活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合情、合理、合法。
听到检察官的意见和听证员的评议意见,申请人杨某某十分感动,对检察机关的耐心接待和听证员的真诚帮助表示感谢。
昭阳区检察院践行“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新时代检察担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听证等方式让司法救助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传递检察温情,彰显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