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检务公开
回应社会对检察工作的关切
1月12日
丽江市古城区检察院
古城区政府新闻办公室
共同召开
认罪认罚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
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以来,丽江市古城区检察院严格按照最高检提出的“落实常态下重在质量、效果”的要求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到位,着力实现“两提高、一降低”的目标,持续推进认罪认罚制度在落实中深化、在深化中落实。
在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中,古城区检察院从五个方面抓落实:
1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将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一把手工程”,秉承一盘棋思想,坚持一体化推进。
2建立健全机制,压实工作责任,与古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加强协调配合,召开联席会,达成共识,明确各方在案件办理中的职责,使认罪认罚制度在古城区顺利运行。
3加强权利保障,稳妥有序推进,实行“双告知”制度,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权利,加强认罪认罚自愿性审查,完善“三方在场”具结书签署。
4提高履职能力,确保规范适用,实现“两个全覆盖”,做到“三个明确”,精简程序,严格把好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关。
5强化权责管控,防范廉政风险,坚持“提速不降低质量、从简不减损权利保障”的原则,坚持法定证明标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依托案件评查为手段,通过评查逐案审查,对案件的适用正确与否进行监督。
取得成效
丽江市古城区检察院2019年8月至12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案件145件170人,适用率为17.3%。
2020年1月至12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案件456件609人,适用率为83.42 %。
适用这一制度办理的案件中,一审后被告人上诉率为3.87%,低于其他刑事案件39个百分点,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