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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透了,想通了,我也可以过个舒心年了”

时间:2021-02-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我家祖祖辈辈都是靠这土地吃饭,现在这地是我的,怎么做我说了算,我砍树种茶,怎么就成了犯罪分子了?你们给我判了刑,我孩子的前途不全毁了?我不服,我要求改判无罪!”
 
  近日,在普洱市检察院到景谷县检察院组织召开的刑事申诉案件听证会上,刑事申诉人陈某时而疾言厉色,时而哽咽难语。
 
  事情还要从2015年说起,陈某是景谷县某村村民,2015年因擅自无证采伐自家顺延承包地与国有林地存在争议的林木,数量较大,于2015年6月23日被景谷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陈某不服判决决定上诉,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陈某上诉,维持原判。收到裁定后,陈某仍不服,自2015年以来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2020年10月,陈某向普洱市检察院提出刑事申诉,请求监督纠正。
 
  案件受理后,案件承办人普洱市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主任陈雪娇对原案认定的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全面审查,向原案承办检察官了解了案件办理情况,并充分听取了申诉人的意见。“要解开陈某的心结,化解矛盾,就要做好释法说理工作。”陈雪娇说。
 
  为此,普洱市检察院决定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让刑事申诉人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申诉的事实和理由。同时考虑到本案属于涉林案件,有针对性地邀请了具有林业方面知识的政协委员和特约检察员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申诉人陈某陈述了自己申诉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原公诉案件承办检察官就原案的办理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申诉案件承办检察官就现案办理情况及检察机关处理意见进行阐述。各听证人员相继发问,围绕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林业、农业方面的专业问题,对案件展开了深入剖析和充分的讨论,并就陈某的认识误区进行了一一解答。经休会评议后,五名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处理意见,认为陈某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
 
  “是我一直走入了一个误区,自己不学法,不懂法,还不信法,今天检察官、案件承办人和听证员们的一席话解开了我多年的心结,我想通了,我息诉罢访……”纠结了五年,愤慨了五年的陈某终于释然,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会上,申诉人对检察机关公开答复、人性化评议的方式感到满意。听证人员表示,检察机关举行公开听证,彰显了司法制度、检察制度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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