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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0-06-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附件1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项目支出情况表

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二、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件2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1、对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及中共曲靖市委的领导。

2、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3、对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决定是否逮捕、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工作。

6、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对基层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判决或裁定,依法提请省人民检察院抗诉。

8、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9、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举报、控告、申诉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并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的举报工作。

10、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负责全市检察机关对检察环节中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

11、制定全市检察工作的细则和规定,指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的理论研究工作。

12、负责其他应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有以下16个部门:政治部、纪检监察、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十检察部、财务装备部、机关党委、案件管理办公室。

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管辖范围内共9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麒麟区人民检察院、沾益区人民检察院、宣威市人民检察院、马龙县人民检察院、富源县人民检察院、陆良县人民检察院、师宗县人民检察院、罗平县人民检察院、会泽县人民检察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我部门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强检察监督,深化司法改革,建设过硬队伍,切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推动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建设,为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坚决打击暴力恐怖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厉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黑恶势力、制毒贩毒、涉爆涉枪、电信网络诈骗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高度重视防控经济金融风险,强化对创新、产权和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是着力强化检察监督。扎实开展刑事检察监督。切实加强以生效裁判、调解书以及审判人员违法、执行活动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民事检察监督。统筹推进行政生效裁判、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探索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三是着力深化司法改革。建立健全人员分类和业务管理、业绩考核和评价、办案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机制,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落地落实。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深化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不断探索完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制度机制。

四是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深化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加大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和检察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司法行为,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五是着力夯实科技设备基础。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强化大数据技术应用,加快建立智慧检务体系,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0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0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97人,其中:行政编制59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6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56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32人,其中: 离休10人,退休222人。

车辆编制102辆,实有车辆10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087.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027.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60.39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188.12万元下降16.59%,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10月份检察机关转隶人员相关经费正式划转,导致2020年相关人员经费大幅下降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087.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027.42万元,上年结转60.3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027.42万元(本级财力15,903.42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124.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188.12万元下降16.59%,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10月份检察机关转隶人员相关经费正式划转,导致2020年相关人员经费大幅下降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087.8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027.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13.6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75.31万元下降18.72%,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10月份检察机关转隶人员相关经费正式划转,导致2020年相关人员经费大幅下降项目支出3,113.8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2.39万元增幅5.5%,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年初预算新增司法业务经费192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9,846.3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229.0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2,880.55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4.26万元,主要用于富源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加班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27.24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各级检察院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0.72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各级检察院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95.42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各级检察院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89.77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各级检察院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28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各级检察院的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095.87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各级检察院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本条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基本工资2,51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8.58万元)。

津贴补贴4,299.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33.01万元,项目支出66.47万元)。

奖金1,219.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9.7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27.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7.24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40.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72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95.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5.42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89.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77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3.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9万元)。

住房公积金1,095.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5.87万元)。

办公费89.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91万元,项目支出7.20万元)。

印刷费6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4万元,项目支出48.34万元)。

咨询费15.4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5.40万元)。

手续费2.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万元)。

水费5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57万元)。

电费49.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05万元)。

邮电费44.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4万元,项目支出14.30万元)。

物业管理费387.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36万元,项目支出119.00万元)。

差旅费432.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56万元,项目支出363.63万元)。

维修(护)费277.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4万元,项目支出257.53万元)。

租赁费12.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2.00万元)。

会议费19.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万元,项目支出16.95万元)。

培训费231.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8万元,项目支出214.30万元)。

公务接待费109.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36万元)。

专用材料费45.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44.60万元)。

被装购置费14.1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4.14万元)。

劳务费1,143.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万元,项目支出1,139.89万元)。

委托业务费14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145.06万元)。

工会经费111.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72万元)。

福利费111.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72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3.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3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589.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9.97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2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94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272.5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72.50万元)。

专用设备购置250.5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50.50万元)。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46.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6.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66.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66.0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9个,采购预算总额747.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95.2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2.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22.72万元,较上年减少4.39万元,下降0.8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无。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7.93万元,较上年减少9.62万元,下降6.5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450次,共计接待17250人次。

减少原因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接待范围及规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84.79万元,较上年增加5.23万元,增长1.3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66.00万元,较上年增加19.50万元,增长41.9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8.79万元,较上年减少14.27万元,下降4.2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5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1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原因:曲靖检察机关执法执勤车辆老化问题严重,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经上级部门批准新购执法执勤用车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原因:曲靖检察机关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车辆运行费用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执法办案业务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认真履行“四大检察”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平,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提升社会影响力,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大于等于98%。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打击黑恶势力,平衡发展各项法律职能,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重大复杂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率大于等70%

(二)执法办案业务装备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加强侦查监督、诉讼监督、执行监督装备建设,重点做好远程视频提讯、远程视频出庭、远程视频接访、电子监控等装备配备工作。加强办案安全防范装备建设,做好办案工作区装备配备工作。加强交通装备建设,重点做好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工作。加强通用常规装备建设。做好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配备工作,提高办公质量和效率。业务装备配置计划执行率等于100%。

(三)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项目的实施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在用人额度内研究核定预算年度聘用制书记员需求量,及时核实预算年度核定的聘用制书记员在职情况,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及时足额发放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足额率 100%,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评定等次,对已聘用制书记员开展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率 95%,规范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

(四)服装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服装的相关管理规定,做好统计上报完成基础数据集,服装库存积压率不高于 5%,及时上报服装采购计划,完成招标文件的准备工作,实行公开招标,检察服装公开招标采购率为 100%,高质量,高效完成年度服装采购计划,服装采购计划吻合率达 99%,紧紧围绕控制服装价格,合理控制采购成本,实际服装采购成本控制率不高于 10%,实际服装采购价格与高检院规定价格接近比率达到 98%,做好服装制作、及时发放服装,配发制服及时性 90%以上,服装的发放后的跟踪问效,保证服装质量,保证人民检察院统一着装,维护国家的法治尊严。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结余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人民检察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机关服务(项):反映人民检察院提供后勤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支出。

4、“两房”建设(项):反映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5、事业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下属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7、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民检察院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814.4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6.08万元降幅13.62%,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10月份检察机关转隶人员相关经费正式划转,导致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经费大幅下降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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