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昭通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昭通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昭通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项目支出情况表
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二、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件2
昭通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内设17个机构,包括: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第十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察技术与信息部、检务督察部、财务装备部、政治部。下设11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为:昭阳区人民检察院、鲁甸县人民检察院、巧家县人民检察院、盐津县人民检察院、大关县人民检察院、永善县人民检察院、绥江县人民检察院、镇雄县人民检察院、彝良县人民检察院、威信县人民检察院、水富市人民检察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聚焦政治引领,坚守责任担当。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认真组织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地位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思考、谋划和推进,突出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惩治腐败、未成年人检察和公益诉讼等方面再上新台阶,全力保障和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乡村振兴、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等重大战略实施,深入推进平安昭通、法治昭通建设,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昭通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
二是聚焦司法为民,践行初心使命。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妥善处理涉民生案件,有效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公正,努力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坚持把群众路线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让检察工作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中,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既要落实在维护公平正义的每一个案件中,也要落实在司法为民的一件件实事中,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聚焦主责主业,提升监督水平。牢固树立抓业务建设的鲜明导向,进一步细化实化加强检察业务建设的具体措施,坚持精准发力,着力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紧盯阶段性重点工作部署,全力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依法严惩各类危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坚持标本兼治,更加积极地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更加主动地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力度,更好地服务和保障非公经济高质量发展;协调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推动完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全面推动“捕诉一体”实质化运行,加快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落实,集中力量攻坚克难,深化点线面融合发展,不断提升昭通检察工作质量和水平。
四是聚焦自身建设,夯实发展根基。以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为抓手,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切实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以深化检察队伍分类管理改革为抓手,严格按照“四个铁一般”的要求,扎实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持续巩固、拓展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着力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严肃执纪问责,净化、涵养政治生态。坚持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点来抓,统筹抓好“基层建设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持之以恒做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不断夯实昭通检察事业稳进提升的根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2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2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2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59人,其中:行政编制559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2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2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58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255人。
车辆编制69辆,实有车辆6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720.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650.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69.85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318.6万元,减少13.61%,主要原因分析:由于监察体制改革,全市检察系统转隶监察委138人工资发放至2019年9月,导致2019年预算金额较高,2020年减少了该部分人员经费,金额降幅较大。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720.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650.46万元,上年结转69.8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650.46万元(本级财力14,050.46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60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318.6万元,减少13.61%,主要原因分析:由于监察体制改革,全市检察系统转隶监察委138人工资发放至2019年9月,导致2019年预算金额较高,2020年减少了该部分人员经费,金额降幅较大。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720.3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650.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13.9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16.7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基本支出13330.69万元含转隶监察委138人的人员经费,2020年转隶人员经费不再纳入预算;项目支出3,536.5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4.7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执法办案补助600万元较2019年500万元增加100万元,司法业务经费304万元较2019年227万元增加77万元,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585万元较2019年1541万元增加44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8,732.8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1,204.00万元,主要用于昭阳区人民检察院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67万元,鲁甸县人民检察院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04万元,巧家县人民检察院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99万元,盐津县人民检察院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00万元,大关县人民检察院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77万元,永善县人民检察院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02万元,绥江县人民检察院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87万元,镇雄县人民检察院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80万元,彝良县人民检察院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11万元,威信县人民检察院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99万元,水富县人民检察院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78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2,332.56万元,主要用于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机关)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381万元,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执法办案补助600万元,两级院12个单位服装经费21.33万元,两级院12个单位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950.4万元,两级院8个单位司法业务经费304万元,两级院12个单位人民警察加班补贴专项经费75.83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12.17万元,主要用于两级院12个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2.74万元,主要用于两级院12个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55.33万元,主要用于昭通市两级院12个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77.65万元,主要用于昭通市两级院12个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35万元,主要用于昭通市两级院12个单位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69.86万元,主要用于昭通市两级院12个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2,281.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1.03万元)。
津贴补贴3,737.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61.39万元,项目支出75.83万元)。
奖金1,14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0.5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1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2.17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52.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74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55.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5.33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7.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65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7.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15万元)。
住房公积金969.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9.86万元)。
办公费243.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45万元,项目支出144.48万元)。
印刷费106.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1万元,项目支出93.77万元)。
咨询费60.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60.00万元)。
水费22.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2万元,项目支出4.00万元)。
电费33.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9万元,项目支出10.00万元)。
邮电费8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80万元,项目支出34.76万元)。
物业管理费15.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8万元)。
差旅费895.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64万元,项目支出635.23万元)。
维修(护)费19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1万元,项目支出182.10万元)。
租赁费103.4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03.44万元)。
会议费14.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4.00万元)。
培训费209.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9万元,项目支出181.87万元)。
公务接待费121.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73万元)。
被装购置费21.3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1.33万元)。
劳务费1,139.1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139.18万元)。
委托业务费58.5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8.50万元)。
工会经费97.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72万元)。
福利费97.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72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7.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30万元,项目支出136.27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53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8.49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54万元,项目支出25.80万元)。
奖励金180.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80.00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9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303.5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03.54万元)。
专用设备购置43.9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3.91万元)。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41.5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1.55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43.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3.00万元)。
无形资产购置4.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00万元)。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7个,采购预算总额443.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41.3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昭通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10.97万元,较上年增加19.32万元,增长3.9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无。
(二)公务接待费
昭通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1.73万元,较上年减少6.58万元,下降5.1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30次,共计接待1135人次。
减少原因:各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昭通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89.24万元,较上年增加25.90万元,增长7.1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3.00万元,较上年增加25.00万元,增长138.8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6.24万元,较上年增加0.90万元,增长0.2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9辆。
增加原因: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25万元是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新增购置一辆执法执勤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0.9万元是彝良县人民检察院在2019年编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时编制错误,导致2020年编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增加0.9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执法办案业务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认真履行“四大检察”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平,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提升社会影响力,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报告人代会通过率大于95%。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打击黑恶势力,平衡发展各项法律职能,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以质量理念引领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提升。加强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和专业素养建设,精细化推进大规模教育培训和业务竞赛,通过实务考评、多岗位锻炼、竞赛练兵、评审选拔等方式,大力选拔培养高层次检察人才。
(二)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项目的实施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在用人额度内研究核定预算年度聘用制书记员需求量,及时核实预算年度核定的聘用制书记员在职情况;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及时足额发放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足额率100%;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评定等次,对已聘用制书记员开展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率95%,规范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
(三)服装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服装的相关管理规定,高效完成年度服装采购计划,做好服装及时发放工作及发放后的跟踪问效,保证服装质量,保证人民检察院统一着装,维护国家的法治尊严。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昭通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85.0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培训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日常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比2019年1807.51万元减少222.42万元,具体减少明细为办公费减少193.6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8.78万元。
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建立了办公用品统一采购制度,严格执行办公用品购置审批程序,厉行优质、节约原则,降低了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