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完成省人民检察院和市委部署的工作任务。
2.对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3.领导基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根据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结合临沧实际,部署全市检察工作任务。
4.依法对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案件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工作。
5.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监督。对公安、安全等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发现违法,依法进行纠正;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对全市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看守所、监狱的执法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6.依法对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调解书实行监督;对民事、行政诉讼中审判程序(人员)违法行为、执行行为进行监督;负责办理市人民检察院受理的公益诉讼案件;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
7.受理向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控告和申诉案件,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8.规划和指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的财务装备工作、检察技术与信息工作。
9.负责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管理和指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工作。
10.协同党委管理考核基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依法办理有关法律职务任免手续。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机关)设17个内设机构和1个派出机构。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科、秘书科)、政治部(司法警察支队、干部人事办公室、宣传教育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驻看守所检察室)、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第十检察部(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委员会办公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察技术与信息部、检务督察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务装备部;派出机构:驻临沧监狱检察室。
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
1.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机关)
2.临沧市凤庆县人民检察院
3.临沧市云县人民检察院
4.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
5.临沧市永德县人民检察院
6.临沧市镇康县人民检察院
7.临沧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8.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9.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聚焦政治建设,以更高站位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把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好抓实,推动我市贯彻落实意见的制定、落实,不断提高检察履职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会司法检察新理念,准确把握适用“少捕慎诉慎押”、“认罪认罚从宽”等司法政策、制度,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推动检察工作朝着“止于至善”的目标迈进。
二是聚焦中心大局,以更强担当服务经济发展。牢记“国之大者”,坚持“稳”字当头,精准治理影响边境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深化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严惩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探索完善检察监督综合保护体系;持续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积极参与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突出诉源治理,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有效预警社会、引领法治意识。
三是聚焦民生保障,以更实作为增进民生福祉。坚持以“初心”的执着、“守心”的标准为民司法,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的更高需要,紧扣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依法从严打击侵害民生违法犯罪。持续办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各项检察为民实事,用心用情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四是聚焦宪法定位,以更高标准强化法律监督。以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的精神,全面加强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刑事诉讼监督,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积极探索开展社区巡回检察,确保公正司法。精准开展民事检察工作,加强对程序违法、裁判显失公平等突出问题的监督,维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扎实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促进案结事了政和。强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在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和资源等“4+5”领域工作的基础上,拓展公益诉讼办案范围,助推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五是聚焦质量建设,以更优水平提升工作效能。聚焦高检院“质量建设年”安排部署,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加强对“案”和“人”的管理,通过科学管理引导高质量发展。利用好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以“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整体提质增效。完善检务公开、案件信息发布制度,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以及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以监督促规范。增强创新意识、品牌意识,围绕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法律服务等工作,以品牌化项目化提升临沧检察工作质量水平。
六是聚焦队伍建设,以更严标准锻造检察铁军。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持续加强检察人才培养,坚持以先进理念引领,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素质能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以钉钉子精神和更加务实有效的作风做好各项工作。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纪律作风建设要求,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和违规办案问题,全面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切实巩固提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守牢“底色”、彰显“亮色”,努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沧江检察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9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9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9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08人,其中:行政编制380人,工勤人员编制26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38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8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7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8人。
车辆编制48辆,实有车辆4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045.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646.70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1,398.94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1,228.36万元,增长11.36%,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其他收入纳入年初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646.7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469.2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77.4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469.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0.25万元,下降1.4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2年无债务化解经费;二是2022年换装人员减少,服装经费相应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045.6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46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89.9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5.99万元,增长2.0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2年人民警察加班补贴纳入基本支出;二是2022年较2021年人员增加8人,工资支出、公务交通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公用经费、工会经费等相应增加。项目支出2,379.3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2.03万元,下降8.1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2年无债务化解经费;二是2022年换装人员减少,服装经费相应减少;三是2022年人民警察加班补贴纳入基本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6,292.0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临沧市检察机关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津贴补贴、工会经费、交通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两房”建设194.46万元,主要用于临沧市检察机关债务化解经费和大中型维修改造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事业运行21.74万元,主要用于临沧市检察机关事业人员的工资福利、津贴补贴、工会经费及保障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2,184.87万元,主要用于临沧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工资、人民警察加班补贴、被装购置等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5.05万元,主要用于临沧市检察机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0.25万元,主要用于临沧市检察机关正常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做实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11.33万元,主要用于临沧市检察机关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49万元,主要用于临沧市检察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43.65万元,主要用于临沧市检察机关行政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35万元,主要用于临沧市检察机关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49.00万元,主要用于临沧市检察机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0个,采购预算总额1,493.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0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80.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895.01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6.34万元,较上年增加7.30万元,增长3.6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3.00万元,较上年减少4.00万元,下降10.8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23次,共计接待4125人次。
减少原因: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控制接待规模,精减压缩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73.34万元,较上年增加11.30万元,增长6.9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8.00万元,较上年增加14.00万元,增长58.3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34万元,较上年减少2.70万元,下降1.9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3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7辆。
增加原因:2022年新增购置公务用车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部门职责和2022年度工作计划,部门预算中确定了绩效指标类型、绩效指标内容、绩效标准,对每个项目编制了可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
(一)执法办案业务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认真履行“四大检察”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提升社会影响力,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报告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率大于95%。及时处理来访案件,来访及时处理率达100%。加强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和专业素养建设,精细化推进大规模教育培训和业务竞赛,通过实务考评、多岗位锻炼、竞赛练兵、评审选拔等方式,大力选拔培养高层次检察人才。
(二)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项目的实施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在用人额度内研究核定预算年度聘用制书记员需求量,及时核实预算年度核定的聘用制书记员在职情况,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及时足额发放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足额率100%,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检察官对聘用制书记员的满意度大于95%,规范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
(三)服装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服装的相关管理规定,完成基础数据采集并做好统计上报,及时上报服装采购计划,完成招标文件的准备工作,实行公开招标,检察服装公开招标采购率为100%,高质量,高效完成年度服装采购计划,服装实际采购情况与采购计划吻合率达95%,严格控制好服装价格,实际服装采购价格与高检院规定价格接近比率达到95%,做好服装发放后的跟踪问效工作,保证服装质量,保证人民检察院统一着装,维护国家的法治尊严。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87.2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61万元,增长2.29%,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较2021年人员增加8人,一般公用经费、工会经费等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31371.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10.40万元,固定资产29223.5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937.57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07.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1.49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5.61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17项,账面原值182.16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