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在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和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向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和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报告工作。1.根据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和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确定的管辖范围,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2.对管辖范围内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3.对管辖范围内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以及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其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管辖范围内的刑事案件依法提起公诉,支持公诉。5.对管辖范围内的审判机关的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6.对管辖范围内的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7.受理管辖范围内单位或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8.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依法管理检察官、司法警察、检察辅助人员及检察行政人员,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法制宣传工作;负责本院的纪检监察工作。9.规划和管理本院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突出抓好党的政治建设,为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思想保证。一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二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三是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四是抓基础建设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发展,提升组织力,建设坚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
2.依法能动履职,扛牢扛实检察职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坚持依法能动履职,确保案件质量,把好事实、证据、法律关、确保案件质量,扎实推进社会治理;二是立足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用心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三是做好农民工讨薪相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四是立足检察职能,倾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五是扛牢扛实检察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法治宣传,落实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六是认真接访,耐心工作,努力化解矛盾;七是坚持打击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对于办理的侵财类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做到“有赃必追”,将追赃挽损工作贯穿司法办案工作始终,综合运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引导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赃。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司法为民解难题。一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增进民生福祉;二是能动履行司法救助职能,充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三是持续深化普法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切实加强打击跨境犯罪、禁毒、反诈、预防金融犯罪等领域法制宣传,送法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
4.认真履行管党治检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从严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二是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三是做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规范填报工作;四是配合开展巡视巡查、内部审计工作,深化成果运用,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五是加强退休人员教育监督管理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六是坚决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对“人、财、物、案”的严格监督等制度,加大对《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检若干规定》贯彻执行情况、领导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维护政令畅通和各项考核考评等方面的监督;七是坚持每月警示教育,同时结合上级检察机关通报的违纪违法案件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每月按要求开展警示教育,集中学习每月典型案例通报,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省院通报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强化党纪国法、检规检纪教育,筑牢检察人员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5.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侦查监督部、公诉部、案件管理部、检察监督部、检务管理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作为三级预算单位纳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993.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3.31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12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2.19万元,下降4.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2.21万元,下降4.0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2万元,增长20.00%。主要原因分析是基本支出增加主要是人员职务职级晋升基本工资、奖金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行政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增加等因素。项目支出减少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及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减少等因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1012.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9.89万元,占总支出的59.25%;项目支出412.53万元,占总支出的40.7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3.10万元,下降2.2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4.20万元,增长16.33%;项目支出减少107.29万元,下降20.6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是基本支出增加主要是人员职务职级晋升基本工资、奖金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行政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增加等因素。项目支出减少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减少等因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99.8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15.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4.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12%。人均公用支出4.71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2.5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05.80万元。司法业务装备经费、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等206.73万元,用于各业务部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所需的办案差费、维修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业务装备购置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2.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3.10万元,下降2.23%,主要原因分析是基本支出增加主要是人员职务职级晋升基本工资、奖金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行政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增加等因素。项目支出减少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减少等因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892.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1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447.83万元;“两房”建设205.79万元;检察监督58.20万元;其他检察支出180.9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检察工作顺利开展的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保障日常检察工作顺利开展的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办公及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等检察事务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5%。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0.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4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38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9%。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3.16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1.23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98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8%。主要用于为干警缴纳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23万元,决算为6.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23万元,决算为6.4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63.1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23万元,支出决算为6.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23万元,决算为6.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1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院坚决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92万元,下降64.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2.00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8万元,增长1.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按相关程序审批购置执法执勤用车1辆,而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车辆计划。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72万元,比上年增加6.14万元,增长7.81%,人员职务职级晋升基本工资、奖金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行政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增加等因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资产总额6870.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37万元,固定资产5264.4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545.39万元(净值),其他资产54.38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0.2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973.3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7.2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5.2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5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二)“两房”建设(项):反映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三)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查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四)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