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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4-08-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通过办理管辖权限范围内的案件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和领导全州市(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高站位践行检察使命。自觉融入大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既又稳又准办好事关安全稳定的大案要案,又用心用情办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小案”,努力确保全州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积极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大理建设,深化反渗透反颠覆反暴恐反邪教工作,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分裂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融入检察履职,助力全州拼经济、破困局、开新篇。围绕苍洱一体化保护治理,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92人,立办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51件,督促修复林地植被991.2。帮助农民工追回欠薪699万余元,公开听证730件。积极投入全州反腐败工作大局,密切监检衔接配合,提前介入监察机关调查职务犯罪案件97件,受理审查起诉89件117人、上升36.9%和42.7%,追缴赃款909万余元。

2.坚持法治担当、强化监督,高标准提升检察质效。持续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质增效做优刑事检察。充分发挥审前过滤把关和精准指控犯罪作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502件,监督立案94人、监督撤案97人,纠正漏捕44人、追诉漏犯75人,批捕1,615人、起诉4,520人,不批捕1,045人、不起诉1,455人,对5,323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量刑建议采纳率99%。对刑事诉讼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402件,提出刑事抗诉2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聚焦虚假诉讼损害群众权益、妨碍司法公信问题,办理虚假诉讼案件33件、提出监督意见19件,让打“假官司”的不法分子付出真代价。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发出检察建议194件、采纳率100%,推动依法行政。受理公益诉讼线索797件,立办案件776件,通过诉前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问题整改659件,诉前整改率99.7%。提起公益诉讼85件、上升129.7%,法院判决支持率98.8%

3.坚持守正创新、能动履职,高水平推进检察治理。针对犯罪结构轻罪化、矛盾纠纷深层化、社会关系复杂化的趋势,主动回应时代需求和人民群众关切,创新机制体系,依法能动履职,有效运用检察力量促进社会治理。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两进三下”推进检察机关“四下基层”走深走实,一线接访群众1062人次,收集线索183条,立办案件133件,化解矛盾纠纷721件。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紧盯“三下降一扭转”目标,126名工作队员深入基层普法1,153场次。深入开展“大理数字检察建设年”活动,依托“数字检察创新研究中心”技术和人才支撑,州检察院建成“检察业务大数据可视化分析研判系统”,实现对案件质效智慧分析、流程实时预警、问题精准监督。

4.坚持政治引领、巩固提升,高要求夯实检察根基。一体推进政治建检、业务立检、改革强检、科技兴检、文化育检、从严治检,为检察履职提供有力组织保障、作风支持、能力支撑。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凝心铸魂,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深化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向州委、省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88次、重大案件117件。培养过硬专业素能。落实新时代大理检察人才培养规划,以全员轮训、检法律同堂培训、到发达地区跟班学习等方式培训3,338人次。开展技能比武、检律辩论、庭审观摩等实战化练兵,两级检察院领导带头办案3,157件,带动队伍办案能力整体提升。深化领导定点帮扶、部门对口指导、基层检察院结对共建、案件质量专员督导等工作,奋力创先争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院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第十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察技术与信息部、检务督查部、财务装备部、政治部派驻机构为中共大理州纪委大理州监委驻州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所属单位13个,分别是:

1.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2.大理市人民检察院

3.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4.祥云县人民检察院

5.弥渡县人民检察院

6.宾川县人民检察院

7.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8.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9.永平县人民检察院

10.云龙县人民检察院

11.洱源县人民检察院

12.剑川县人民检察院

13.鹤庆县人民检察院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理州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3个。其中:行政单位1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2.大理市人民检察院

3.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4.祥云县人民检察院

5.弥渡县人民检察院

6.宾川县人民检察院

7.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8.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9.永平县人民检察院

10.云龙县人民检察院

11.洱源县人民检察院

12.剑川县人民检察院

13.鹤庆县人民检察院

纳入大理州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68人。其中:行政编制46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4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32人(离休0人,退休232人)。

年末其他人员219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5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4人。

实有车辆编制63辆,在编实有车辆6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17898.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07.45万元,占总收入的95.5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90.55万元,占总收入的4.4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4.71元,下降0.36%,主要原因是地方财政除保障部分合同制人员经费外,其他的办案经费及补助等减少,导致其他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06万元,增长0.0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导致基本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79.76万元,9.16%,主要原因是地方财政除保障部分合同制人员经费外,其他的办案经费及补助等减少,导致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1788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38.84万元,占总支出的75.71%;项目支出4342.93万元,占总支出的24.2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83.61万元,下降1.02%,主要原因分析为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经费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整体引起本年度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82.24万元,增长4.49%;项目支出减少765.85万元,下降14.9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大理州人民检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538.8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938.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00.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8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大理州人民检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42.9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国家赔偿费用支出20.68万,具体用于全州13个二级预算相关案件国家赔偿支出;其他检察支出579.48万元,具体用于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打击涉烟违法犯罪经费、司法救助专项经费及其他补助办案的相关专项经费支出;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万元,具体用于地方财政保障的扫黑除恶长效常治专项支出;死亡抚恤72.45万元,具体用于部分二级预算单位死亡抚恤金支出;行政运行支出27.93万元,具体用于部分二级预算单位地方财政保障的合同制人员经费支出等;检察监督支出3637.39万元,具体用于13个二级预算单位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相关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10.48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69%。与上年相比增加19.38万元,增长0.11%,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工资调整导致基本支出增加,进而整体引起本年度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国家赔偿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14682.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81%。主要用于本部门13个二级预算单位开展检察业务办公办案所需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检察监督项目支出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86.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6%。主要用于本部门13个二级预算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纳相关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655.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3%。主要用于本部门13个二级预算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纳相关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765.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7%。主要用于本部门13个二级预算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相关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8.90万元,决算为198.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万元,决算为13.6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90%,完成年初预算的7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6.85万元,决算为167.3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4.35%,完成年初预算的85.0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05万元,决算为17.3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75%,完成年初预算的39.4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3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6.40万元,支出决算为198.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18.00万元,决算为13.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212.35万元,决算为167.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44.05万元,决算为1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4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本部门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坚决执行无预算不支出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人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1.47万元,增长26.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3.68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9.00万元,增长20.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1万元,下降6.5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疫情放开、开展普法强基工作等因素,外出办案增加,油价上涨引起三公经费总体增加,但是三公经费总金额未超过预算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大理市人民检察院因公务用车达到更新报废年限购置车辆1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3辆。主要用于4辆机要通信用车及59辆执法执勤用车保障检察业务工作,如出庭、提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3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机关调研工作、汇报案件等相关工作,产生的337接待批次及2410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22.31万元,比上年增加94.99万元,增长7.16%,主要原因分析为本年度疫情放开,会议、培训及出差均较上年有所攀升。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部门13个二级预算单位维护日常办公办案运行所需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培训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维修(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大理州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24126.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42.82万元,固定资产21019.4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635.59万元,无形资产1302.09万元(净值),其他资产26.63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78.1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74.4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8.63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28.6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6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0.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7.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9.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3.0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0.9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8.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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