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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4-08-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对德宏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德宏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会的监督,接受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年来,在德宏州委和云南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德宏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德宏州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福祉,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2193人,起诉3741人。落实检察责任,深入开展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起诉1006人,深挖并依法移送犯罪背后的“保护伞”等犯罪线索57条。起诉毒品犯罪229人,结合办案,积极开展毒品问题治理研究,1篇论文获全国检察机关三等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8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第十检察部、财务装备部、政治部、办公室、检务督察部、检察技术信息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驻州看守所检察室。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机关);

2.德宏州芒市人民检察院;

3.德宏州梁河县人民检察院;

4.德宏州盈江县人民检察院;

5.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检察院;

6.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宏州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6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机关);

2.德宏州芒市人民检察院;

3.德宏州梁河县人民检察院;

4.德宏州盈江县人民检察院;

5.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检察院

6.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

纳入德宏州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2.0人。其中:行政编制30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5.0人),事业编制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7.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3.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0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0人(离休2.0人,退休0.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4.0人(离休0.0人,退休144.0人)。

年末其他人员11.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0人。年末学生0.0人。年末遗属2.0人。

车辆编制40辆,在编实有车辆39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10633.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54.64万元,占总收入的94.5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78.72万元,占总收入的5.4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5.12元,增长1.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1.84元,增长1.84%;上级补助收入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56.72万元,下降8.93%。主要原因增加了国家赔偿资金、维修改造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10813.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84.25万元,占总支出的75.69%;项目支出2629.04万元,占总支出的24.3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41.48万元,增长2.2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57.23万元,增长11.70%;项目支出减少615.75万元,下降18.98%;上缴上级支出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人员的工资、社保缴费增加,退休人员抚恤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84.2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218.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2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65.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80%。人均公用经费支出3.4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29.0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党组织工作经费及国家赔偿费用支出135.10,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2422.14元,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和抚恤金61.78元,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0.0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55.15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99%。与上年相比增加178.33万元,增长1.8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2.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主要用于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8371.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2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等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2.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8%。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4.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44.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2%。主要用于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9.89万元,决算为117.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万元,决算为34.7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9.50%,完成年初预算的99.4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2.64万元,决算为79.2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7.17%,完成年初预算的70.3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25万元,决算为3.9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33%,完成年初预算的32.0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9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9.89万元,支出决算为117.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35.00万元,决算为34.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112.64万元,决算为79.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3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12.25万元,决算为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0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依法规范支出管理,全面压缩“三公”经费,努力降低公务活动成本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18万元,增长3.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17万元,下降3.2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17万元,增长4.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18万元,增长124.5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现存车辆购置时间较长修理费增加,办案数量增加,出差增加,车辆过路费油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2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车辆老旧,使用年限长,日常维修维护费增加,已不能满足办案需求,特更换旧车辆。具体购置情况为: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机关)购置1辆、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检察院购置1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9辆。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7.72万元,比上年增加33.64万元,增长3.9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机关运行成本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业务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劳务费、交通费等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德宏州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5704.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00.68万元,固定资产14077.2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00.00万元,无形资产526.95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49.7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7.9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50.7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506项,账面原值414.0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9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8.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9.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4.1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5.1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5.1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5.13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共有离退休人员146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44人。离退休人员工资均由地方财政保障,故附表离休费、退休费无金额。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六、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七、省对下转移支付:省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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