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于1978年6月恢复重建,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负责其他应当由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共设置内设机构15个,包括:院办公室、第一检察部(普通刑事犯罪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第二检察部(重大刑事犯罪检察+毒品犯罪检察)、第三检察部(职务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第四检察部(控告申诉检察)、第五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第六检察部(民事检察)、第七检察部(行政检察)、第八检察部(公益诉讼检察)、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察技术与信息部、检务督察部、财务装备部、政治部。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2.景洪市人民检察院
3.勐海县人民检察院
4.勐腊县人民检察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决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依法严惩黄赌毒偷拐骗等违法犯罪,继续严厉打击非法集资、传销、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积极参与城乡社区治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推进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
二是着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创新检察环节服务保障重大战略部署的思路和措施,严肃惩治危害脱贫攻坚、生态保护等各类犯罪,突出惩治金融等领域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平等保护公民、企业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发展环境。
三是以实际行动落实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各项部署。建立完善监察委调查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对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移送等机制,规范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机制,做好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工作,履行好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政治和法律责任。
四是扎实有效履行检察监督职责。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面加强刑事诉讼、民事行政、控告申诉、刑事执行、未成年人检察等法律监督工作,综合运用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监督手段,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不断提升检察监督实效和公信力。
五是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加强队伍履职能力和作风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推动智慧检察项目深度应用,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4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6人,其中:行政编制187人,工勤人员编制9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8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8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4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40人。
车辆编制35辆,实有车辆3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0,631,770.7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0,531,770.7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0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收入较上年减少4,281,716.59元,降幅7.7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其他收入中非同级财政收入减少;二是本年度我部门退休人员较多,而人员退休后新招录的公务员工资基数与退休干部退休前工资相比较低,相应的造成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0,531,770.70元,其中:本年收入48,550,599.98元,上年结转收入1,981,170.72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550,599.9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850,416.59元,降幅1.6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部门退休人员较多,而人员退休后新招录的公务员工资基数与退休干部退休前工资相比较低,相应的造成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0,631,770.7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0,531,770.70元,其中:基本支出45,500,599.9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45,950.01元,降幅2.0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部门退休人员较多,而人员退休后新招录的公务员工资基数与退休干部退休前工资相比较低,相应的造成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5,031,170.7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5,533.42元,增幅1.94%,主要原因是结转资金对比上年有所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35,723,737.62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机关及其下属单位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4,668,770.72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机关及其下属单位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开支,包括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公益诉讼等。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362,400.00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机关及其下属单位的其他检察业务开支,包括业务差旅费、培训费、业务咨询费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43,860.80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机关及其下属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990.55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机关及其下属单位的职业年金缴费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194,408.66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机关及其下属单位的行政单位医疗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371,319.01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机关及其下属单位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7,633.00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机关及其下属单位的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740,650.34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机关及其下属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采购预算总额249,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9,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63,392.72元,较上年增加102,806.95元,增长8.8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 :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5,00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0次,共计接待955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本年度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相同,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18,392.72元,较上年增加102,806.95元,增长9.2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47,000.00元,较上年增加107000.00元,增长44.5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1,392.72元,较上年减少4,193.05元,下降0.48%。2024年拟报废公务用车2辆,新增公务用车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4辆。
增减变化原因:一是因车辆老化,维修维护成本较高,经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本年度可新购置执法执勤车辆2辆,购置费较上年增加107,000.00元;二是我部门厉行节约,严控车辆维修维护费用开支,造成车辆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2025年无重点项目。2025年总体绩效目标如下:
2025年,全州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州委实施意见,依法能动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努力为西双版纳州沿着更高层次更高质量的轨道跨越前行提供坚强的检察保障。
1.牢记政治机关的根本属性,筑牢绝对忠诚品格。持续深学细悟、真信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夯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确保全州检察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2.牢记服务大局的职责使命,提升推动发展成效。认真学习领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依法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推动更高水平平安云南建设。切实增强检察建议刚性,更加有效服务社会治理。加强生态环境检察保护,助力提升生态环境建设水平。
3.牢记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努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刑事检察注重推动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加强和改进批捕、起诉和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工作。民事检察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实现有效监督。行政检察不断强化履职,实现有力监督。公益诉讼检察更加突出精准性、规范性。
4.牢记人民至上的根本宗旨,增进群众民生福祉。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进一步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民事和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常态化抓好守护食药安全、支持起诉、司法救助、老弱妇幼残权益司法保护等检察为民实事,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温度。
5.牢记严管厚爱的长远之计,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围绕自身高质量发展要求,努力锻造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珠源检察铁军。保持严的主基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注重培养专业性检察人才,抓好专门检察人才引进、培养、激励等工作。坚持科学业绩考评机制引领,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结余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423,389.5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0,608.66元减幅1.9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随之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92,496,031.67元,其中,流动资产5,997,232.54元,固定资产78,247,300.6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865,384.26元,无形资产1,386,114.24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32,042.8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901,929.3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28,010.00元;报废报损资产732项,账面原值4,473,527.64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