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岩某甲等4人运送他人偷越国境案在景洪市勐龙镇曼兵村公开庭审,景洪市检察院当庭直播,26万网友围观庭审,“引爆”直播间。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3年1月18日,岩某甲联系到岩某乙,让其从景洪市帮忙接运拟偷渡出境人员。为获取高额利益,岩某乙邀约岩某丙、岩某丁驾驶车辆共同前往景洪市城区接运6名拟偷渡出境人员,后将上述人员送往勐龙镇,当车辆行驶至边境村寨附近时被当场查获。
经审理,4名被告人的行为共同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依据四被告人犯罪事实及犯罪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别判处四被告人一年六个月至一年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及人民币15000元至18000元不等的罚金。
庭审结束后,检察官当庭释法,对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名进行详细讲解,并以此案告诫广大群众打击跨境违法犯罪,需要人人参与,切不可为了蝇头小利,以身试法,触碰法律的红线,无视法律权威,“直播庭审+法治学堂”的普法模式,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