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多渠道发现培养、选拔树立先进典型,宣传展示检察形象。云南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检察之星”先进事迹宣传推介活动,自2018年6月起,我们不断在微信平台展示“检察之星”的风采。
今天,向大家展示2019年4月“检察之星”保山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赵文晓。
赵文晓,女,汉族,198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05年1月参加工作,现任保山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因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被评为“保山市优秀公诉人”、“全省十佳公诉人”、“全省优秀公诉人才”、“全省优秀检察人员”。
公诉人之路,无悔的选择
“选择成为一名公诉人,是我这辈子最正确的决定,我会一路走下去”,赵文晓常常这样说道,然而公诉人之路从来都是一条充满艰辛与挑战的道路。
公诉人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赵文晓一干就是14年。她所在的保山市院公诉团队以全市六分之一的警力完成了全市近三分之一的公诉业务量,赵文晓个人办理的案件数达到了600余件1000余人,无超期办案、无无罪判决、无违法违纪。她经常白天去看守所提审、法院出庭,晚上加班阅卷。夜晚,她的窗灯是检察院办公大楼里常年不灭的星火;周末,她也经常没时间陪伴家人而是在办公室与卷宗为伴。这些沉甸甸的案件数,成了她蜕变道路上的一块块基石。
公正为民,检验工作的标准
“在工作岗位认真履职,尽全力办好每一个案件,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温暖”,赵文晓始终秉承这样的办案理念。
2011年,她办理了保山首例集资诈骗案。案件涉及被害人700多名,财产损失数千万。被害人绝大多数是头发花白的老人,一辈子积蓄被骗光,法律成了他们最后的期盼。“不能让这些老人老无所依”,赵文晓连续加班一个月,耐心接听被害人咨询电话700多个,向侦查机关提出补充侦查建议20多条,制作审结报告近200页,快速向法院提起了公诉,被告人认罪但却辩解无偿还能力,赵文晓又配合侦查机关查实了主犯有公司及上千亩核桃林,并积极报请保山市委政法委牵头成立了财产清算小组,通过拍卖主犯资产最终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权力的保管员
作为一名80后公诉人,赵文晓一直奋战在办案一线,面对各种诱惑和说情,她常说:“权力是人民和法律赋予的,我只是权力的保管员。”
她的哥哥走私红豆杉,途中被人赃俱获。亲人以为家里有人在办案部门,出点钱说句好话就能把人捞出来。当家里人找到她帮忙开脱时,她断然拒绝,直到哥哥最后被判刑她都未用手中权力求过半句情。家里人为了此事,都说她铁石心肠,不通人情,至今不愿与她往来。赵文晓内心虽很难过,但始终坚信自己对得起良心,没有给胸前的检徽抹黑。
永远的未检情怀
2012年,赵文晓开始负责全市的未检工作,她带领未检团队在全省检察系统中实现了多个“第一”,第一家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探索建立了“司法机关+高校+专业社工机构”工作模式,第一批在全省实现机构人员独立,第一批实现“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办理了全省第一例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
在未检部门工作时,她带着母亲的温润,和不同的孩子相遇,在她眼里,没有不良的少年,只有不幸的孩子,他们需要被疼爱、被引导、被保护、被尊重,每个孩子都是最美的花朵,他们应该迎着阳光绽放。2014年,她办理了一起夫杀妻案,母亲当场死亡,父亲被判死缓,家中两名未成年的幼女在一夜之间失去所有生活依靠,并且目睹了案发过程而留下了严重的心里创伤。面对羁押在看守所里的父亲的哀求,赵文晓说:“你放心,孩子的事解决不好,这个案子不算完”。一次又一次的看望,一次又一次的心里疏导,两个孩子慢慢的愿意说话了,“阿姨,我们想念妈妈。”赵文晓忍着眼泪告诉孩子:“从今天起,我就是你们的亲人,你们想念爸爸妈妈了,就给我打电话,只是因为爸爸也会犯错,等爸爸改正了错误就会回来,妈妈虽然不在了,但会一直在天堂里看着你们,保护着你们”。为了解决孩子的生计,赵文晓数次与民政部门沟通,为两个孩子破例办理了孤儿证,联系了爱心企业对孩子长期帮扶,保障了他们成年之前的生活,如今两个孩子的生活已经走上正轨,赵文晓说:“家庭的残破,亲情的缺失是法律难以弥补的空缺,挽救心灵,点亮希望,还需要我们做出更多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