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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时间:2018-11-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云南省检察院、云南省司法厅《对全省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方案》通知要求和《云南省楚雄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方案》,在前期充分协商和准备的基础上,近期,楚雄州检察院、云南省楚雄监狱召开巡回检察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暨首次专项巡回检察动员会。 

  

会议由楚雄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存云主持。云南省楚雄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太斌,党委副书记、政委周立权等班子成员,监狱各职能科室、监狱医院负责人、监区长,楚雄州检察院监所检察处、驻楚雄监狱检察室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驻楚雄监狱检察室汇报了自2006年1月20日派驻以来工作开展的主要情况、经验,试点工作定位打算;刘存云宣读了《云南省楚雄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方案》,太斌代表云南省楚雄监狱作讲话和表态发言。 

  在首次专项巡回检察动员阶段,刘存云宣读了《巡回检察通知书》,巡回检察组组长刘继红作动员讲话。 

  楚雄州首次专项巡回检察工作正式启动,首次专项巡回检察以“服刑人员合法权益保障”为主题,由州检察院抽调人员组成的专项巡回检察工作组,将进入楚雄监狱,开展为期五天的专项检察工作。 

  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楚雄州监狱检察工作巡回检察模式全面开启。 监狱检察工作由原来的派驻检察模式改为巡回检察模式后,将以常规巡回检察为基础,以专项巡回检察、机动巡回检察、专门巡回检察为补充。常规巡回检察主要对监狱执行法律法规情况、刑罚执行情况和监管改造活动是否合法进行全面检察。重点是政治改造、监管改造、教育改造、文化改造、劳动改造活动检察;监管安全防范检察;戒具使用和禁闭检察;罪犯合法权益保障情况等检察。专项巡回检察主要针对监狱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重点环节、重点内容,或者常规巡回检察中发现的线索和突出问题进行安排,明确专项巡回检察内容,确保专项巡回检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机动巡回检察主要针对巡回检察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检察,时间根据工作内容确定。专门巡回检察主要针对监狱发生的罪犯死亡、脱逃、狱内再犯罪案件、重大疫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进行专门检察。 

  实行监狱巡回检察工作模式,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决策部署,是以转变监督理念、改革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强化监督实效、健全监督机制为主要任务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对监狱刑罚执行监督方式的改变,有利于进一步强化监狱检察力度和实效,促进监狱提高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质量;有利于提升新时代监狱检察工作水平,增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实效,严格刑罚执行程序,共同维护监狱监管秩序安全稳定,共同提升监狱管理水平和罪犯改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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