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云检要闻>楚雄

检察风采 | 楚雄州检察院“3·29”专案团队:在办理乔氏父子公诉案中彰显公诉风采

时间:2021-12-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保山市以乔永仁、乔连佰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即“3·29”案件,省检察院指定楚雄州检察院办理。楚雄州检察院按照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抽调精兵强将成立办案团队。“3·29”办案团队提高政治站位,克服重重困难,出色完成了任务,“3·29”案件8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至3年不等的刑罚,取得了较好的政治、社会、法律效果。

  以更高的站位 

  确保案件办理优质高效 

  楚雄州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3·29”案,在全州检察机关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办案团队,由副检察长任办案组长,专职检察委员会委员任指导组组长、第二检察部主任任办案组和指导组副组长,6名员额检察官、9名检察官助理、多名书记员参与办案。

  2020年7月31日办案团队赶往腾冲市立即投入案件审查,“3·29”案件涉案人数达85人,涉及刑事罪名23个,涉及300多起犯罪事实,卷宗材料1300余册,光盘近2000张,案件特别重大复杂,办案团队审查办案的时限仅90天,在90天内要完成的案件审查起诉,任务异常艰巨。

  办案团队采取三项措施:一是成立临时党支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抓实抓牢思想政治工作。二是实行挂图作战,明确工作重点,强化案件证据,查清案件事实,精准打击乔氏父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三是把规范管理抓实做细,每天召开例会核查落实情况,合理安排次日工作。为全力推进案件审查工作,加班加点,展现出了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办案团队将责任细化到组、任务分配到人,确定了各阶段工作时限,确保案件整体推进。90天内,办案团队全面审查了涉黑案件的全部证据,审查确定了乔氏父子黑社会性质组织架构,完成了5000多页、近65万字的全案审查报告。

  以高度的责任心 

  积极参与引导侦查 

  办案团队高度重视引导侦查工作,先后与公安机关当面交换意见10次,移送书面补充侦查提纲7次,特别针对乔永仁与乔连佰涉黑关联问题向公安机关提出取证意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查明了乔永仁、乔连佰的相互关联,以及组织成员之间共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之间关联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

  同时专案团队把涉及“3·29”案的行、受贿犯罪及相关职务犯罪事实及证据并入专案进行通盘考虑,解决乔氏父子涉黑犯罪关联的核心问题。尤其是明确了其组织实施犯罪的起始时间,在2001年至2019年内,该组织连续犯罪的事实和证据得到了补充加强,乔永仁、乔连佰父子的犯罪关联紧密性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实现了从事实和证据上锁定乔永仁、乔连佰父子为一个整体的涉黑组织。

  通过审查发现遗漏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的案件事实5起,发现遗漏犯罪嫌疑人14人,在案件正式指定楚雄州检察院管辖之时,及时采取强制措施逮捕犯罪嫌疑人44人,对遗漏罪的事实进行了全面的固定,为全案准确认定犯罪事实,准确指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为实现精准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彻底实现打财断血的目的,对查封扣押涉案不动产302宗逐一进行实地查勘,对冻结的涉案财物等认真进行清点,专案组与公安机关沟通,聘请专业鉴定机构,对涉案的财产进行价值评估,厘清了涉案财产权属。

  以良好的素质 

  充分展示国家公诉人风采 

  为保证案件优质高效办理,办案团队精心制作起诉书,制定了庭审预案,对庭审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做了应对准备,通过庭前会议,较好地解决了非法证据排除问题,公诉人提出了法庭讯问、举证质证的构想和工作方法,在多方面听取意见之后,办案团队制作了“三同步”方案、“三纲一书”(讯问提纲、举证提纲、答辩提纲、公诉意见书)、庭审预案,庭前演练了公诉人出庭方案和多媒体配合示证。

  结合“3·29”案件实际,办案团队深入细致的做好被告人思想工作,争取更多的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形成良好的当庭认罪悔罪效应,集中精力解决突出问题,节约庭审时间,提高庭审效率。在第一次庭前会议上将全面适用认罪认罚的工作计划做了阐述,得到了法庭和辩护人的广泛支持,通过公诉人、辩护人和法庭的共同努力,庭前全案有41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

  “3·29”案件共有被告人85名,出庭辩护人164名,被告人尤其是辩护人提出的问题较多,充分保障被告人和辩护人的诉讼权利非常具体。专案组将程序保障和实体保障一一细化,从履行告知义务、辩护人阅卷、会见和提出调取证据意见等细节进行核实,把办案程序逐一梳理,检查核实全案证据和近2000张视频光盘,整个办案程序合法;为配合法庭开好庭前会议,专案组精心准备庭前会议材料,为合议庭组成人员和每一名辩护人准备了公诉人出庭举证目录,举证顺序和证据清单共30页的书面材料,方便合议庭成员和辩护人从近1200卷的卷宗中快速准确的找到证据;对辩护人庭前会议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核实,充分保证辩护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8天的法庭审理,“3·29”办案团队精神饱满,业务能力精湛,团队配合高效,法庭上逐一讯问被告人问题直击要害,详略得当;举证全面客观、精准到位,直指犯罪核心;发表公诉意见旁征博引、有理有据,深刻揭露了“3·29”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法庭辩论针锋相对,妙语连珠,展示出“3·29”办案团队纪律严明、训练有素的检察风采,展现了国家公诉人的良好形象。

  通过法庭审理,全案71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赢得了观摩指导法庭审理的省州领导的高度评价,赢得了参与法庭审理众多辩护人的高度认可,赢得了旁听群众的高度赞誉。

Copyright©2011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信息中心管理维护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1409号 邮编:650228 服务电话:0871-64993999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