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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助力河道“一键美颜”

时间:2023-02-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之前垃圾到处都是,到夏天散发阵阵臭味,走过都得捂着鼻子。现在好了,河道垃圾清除了,周围环境变整洁了,大家的心情也舒畅了……”

近日,元谋县检察院收到三份大箐河(广茂村段)河道治理情况的检察建议整改回复函,元谋县检察院立即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经核实,相关行政机关已经依法全面履行对大箐河(广茂村段)侵占河道、环境污染的治理,河道保护取得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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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问题

2022年11月,元谋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相关行政机关对元马镇大箐河(广茂村段)存在监管不到位,河道被污染的情形。

检察官立即启动调查程序,经实地走访,发现大箐河(广茂村段)河道成为了附近村民垃圾倾倒点、堆放点、焚烧点,沿岸有大量生活垃圾及部分建筑垃圾,对生态环境及水体造成严重污染;部分村民在河道内进行农作物种植,侵占河道,甚至在大箐河内勾兑农药,丢弃农业面源垃圾,对河道通畅、行洪安全造成较大影响,存在严重污染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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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履职

2022年11月,为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元谋县检察院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三份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河道保护,及时对河道内垃圾、农作物进行清理,引导群众妥善处理生活垃圾,禁止侵占河道,完善日常河道巡查、检查。

整改成效

相关行政机关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向河道沿岸居民发放《整改通知书》,组织镇、社区、村组力量整体联动,对河道内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开垦土地推平复原,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河道治理和保护,形成宣传与治理同步、监督与监管并行的模式。经过二个月的努力,大箐河(广茂村段)河道实现华丽蜕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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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后

河道生态治理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元谋县检察院认真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落实落细,助力破解河湖治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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