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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丨我终于只有一个“丈夫”了……

时间:2023-12-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官,谢谢你,那个“多余”结婚证被撤销啦,我终于只有一个“丈夫”了。

近日

景洪市检察院检察官

接到了玉某的电话

她那本多出来的结婚证

终于被撤销了


外籍女子冒用他人身份领取结婚证


2005年,中国籍男子张二(化名)与缅甸籍女子米粒(化名)相恋,两人欲登记结婚,于是米粒冒用与其年纪相仿的中国籍女子玉某的身份,于2005年5月25日到当地派出所骗领了居民身份证。


2005年10月17日,米粒、张二又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十八年来,米粒与张二一直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双方育有一女。


2008年11月10日,玉某和丈夫岩三(化名)到当地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直到2022年底,玉某才得知自己有两个结婚登记。


明明自己只和丈夫领过结婚证,怎么会突然多出一个结婚证?玉某百思不得其解,突然多出结婚证一事,给玉某生活和名誉造成了极大影响。于是,玉某向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这本多出来的结婚证,却被告知无法撤销。


玉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决撤销那本“多余”的结婚证。法院以该结婚登记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为由,裁定不予立案。玉某申请再审,法院亦以相同理由驳回了玉某的再审申请。随后,玉某向景洪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检察机关能动履职,撤销“多余”结婚证


在得知情况后,景洪市检察院能动履职,依法受理该案件。承办检察官在书面审查的同时,主动向人民法院、行政机关、各方当事人核实情况,层层递进,抽丝剥茧,最终查清缅甸籍女子米粒骗领居民身份证的前行为,以及冒名登记婚姻后行为的事实。



为厘清案情,化解争议,景洪市检察院将听证会搬到案发地,由检察长主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听证会围绕人民法院裁定不予立案是否恰当,该婚姻登记是否应当撤销两个争议点展开。在了解案件情况后,听证员达成一致意见认为:法院作出的裁定符合法律规定;张二、米粒冒用玉某身份进行婚姻登记,确实存在婚姻登记错误。通过检察机关的释法说理、听证员的多次劝导,玉某与当地人民政府均表示达成和解。


针对玉某提出要求米粒承担其因诉讼产生各项费用问题,检察机关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完毕,玉某的诉求得到全部支持。

景洪市检察院经全面审查案件,认为米粒与张二的婚姻登记确实存在错误,遂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民政主管部门提出撤销婚姻登记的检察建议,均被两部门采纳,协调撤销“多余”结婚证。对公安机关未按规定审查、违反程序签发居民身份证、对外籍人员基本情况掌握不实等问题多次召开座谈会,交换意见,提出对米粒骗领居民身份证的行为予以处理,以及加强外籍人员管控力度的检察建议,得到公安机关采纳。


米粒冒用玉某身份信息骗领居民身份证用于婚姻登记的事实,无其他证据证实存在多次使用该身份证的情况,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但应承担违反《居民身份证法》十七条规定的行政责任。


最终,长达18年错误婚姻登记得以纠正,多措并举促成各方当事人息诉罢访。



此后,检察官深入案发地,以该案为基础,开展了一场“以案释法”专题讲座,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形式,组织辖区“法律明白人”同上一堂法治课,并将所学灵活运用到现实生活中,最终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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