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元谋县检察院对张某某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一案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对张某某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案情回顾
张某某在网上购买羊腰子粉、锁阳等中草药,按照网络上搜索的“偏方”将所需材料用破壁机打碎成粉末,并用在网上购买的胶囊壳将其装好放入罐中,命名为“雄风胶囊”,通过微信、快手平台进行公开宣传销售、出卖并获取非法利益。后张某某被公安机关查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生产、销售假药的事实,其生产的假药(未售出)及用来制造假药的原材料被元谋县公安局依法扣押。经鉴定,张某某生产、销售的“雄风胶囊”为假药。
经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某未经批准私自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遂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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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提醒
药品质量安全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密切相关,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应选择正规的药品经营企业,并认准药品批准文号。如需通过网络购药,应选择正规的网络平台,核实网站首页公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信息,避免上当受骗。如有治疗需要,请到正规医院理智就医,切勿盲目相信他人推荐的药物、偏方和“祖传秘药”等,病急乱投医,只会让身心受到更多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