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终于可以安安心心上学了!”小玲(化名)兴奋地告诉检察官。这事情还得从两年前说起……
为了能让钟某某尽到母亲的责任,检察官拨通其电话,告知其孩子的情况、面临的困难,耐心劝解,得到的答案却是离婚时两个孩子都给了他们的父亲,与其没有关系,而且其本身生活困难,无力抚养。随后挂断了电话。
无奈之下,检察官来到小玲姐弟所在的村及就读的学校走访调查。老师和村委会的工作人员告诉检察官,小玲姐弟积极向上、学习成绩很好。二人暂时由邻村的姑妈给予一些生活上的关照,但姑妈家庭贫困,无法长期照顾他们,更无力支持他们上学。永仁县检察院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开展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办法,由于钟某某长期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可以采取由民政局提出申请,通过检察机关支持小玲姐弟起诉的方式,撤销其监护权,同时指定与小玲姐弟同村的其他成年亲属为监护人。经征求小玲姐弟及其姑妈的意见,均同意通过诉讼方式撤销钟某某的监护权。
经过永仁县检察院联合村委会做工作,小玲的大伯答应担任二人的监护人,为姐弟俩寻找到一个可以安身的“家”。
近日,检察官再次来到小玲姐弟就读的学校看望他们,给他们带去书本和学习用品,“感谢关心、爱护、鼓励我们的人,今后我一定听从老师教诲,努力学习、培养良好的品格,将来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回报社会。”小玲姐弟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