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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察与民同行丨检察建议为散装成品油加把“安全锁”

时间:2024-07-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南华县检察院聚焦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稳妥办理涉及商户违法销售散装成品油的行政检察监督案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助推部门联动,协同治理,有效消除了散装成品油安全隐患。




案情回顾







南华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一起放火罪刑事案件中发现涉案商店存在违法销售散装汽油、柴油的情况。据此,检察官前往全县10个乡镇进行走访调查。经调查发现,农村商店销售散装成品油的情况普遍存在,这些商店均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也未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违法销售的成品油储存也不符合规定。为了方便销售,很多商店用塑料饮料瓶储存汽油,部分商店还将成品油与烟花爆竹等杂物存放在一起,极易引发消防安全事故,危害公共安全。


为提高相关行政部门风险防控意识,确保违法经营成品油乱象得到及时有效遏制,南华县检察院召开南华县辖区违法经营成品油公开听证会,邀请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和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会。会上,听证员一致同意向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

检察建议发出后,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整改,由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迅速成立南华县成品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南华县辖区内的汽摩修理店、百货商店、加油站成品油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各职能部门和乡镇对照专项整治方案和检察建议,对辖区30余家加油站进行抽检,督促建设数据监管平台,实现对加油站成品油“进、销、存”全环节闭环式管理,避免加油站向小商店、修理店大量转销成品油。



此外,各乡镇对照自身实际开展整治行动,每月不定期检查加油站、百货商店、修理店等属地各类经营店铺数次,发现隐患问题当场整改。同时,广泛开展“安全生产进万家”宣传活动,向商户、群众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畅通举报监督渠道,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为巩固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成效,该院检察官于近日开展“回头看”工作,通过实地跟进整治效果,发现违法经营成品油现象已得到有效遏制,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效果显著,社会公共安全得到了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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