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护德宏自然生态,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及最高检、省院关于严厉惩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的相关要求,从源头阻断野生动物疫源疫情传播风险。日前,受德宏州森林公安局邀请,德宏州检察院派员深入各县、市局参与全州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案件摸底调查及沟通答疑。
检察人员认真听取了梁河、盈江、陇川等县市森林公安局对辖区内涉野生动物及野生动物制品案件基本情况、存在困难和问题、2020年工作计划等介绍,并与各局办案民警就案件办理问题开展座谈。
座谈会上,专项联络员李宗华传达了检察机关对疫情期间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严厉惩治、强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建立办理涉疫情刑事案件快速反应机制等办案要求。检察官芦小宽结合办案经验,与办案民警就涉野生动物案件办理的主观明知认定、鉴定意见效力、侧面取证等问题深入探讨。
座谈会后,检察人员和公安干警详细了解各森林公安疫情以来已办和在办的涉野生动物案件情况,实地走访了多处野生动物收容救助点及案件现场,对在办个案逐一提出具体侦查取证思路。
通过调研,德宏州检察院与森林公安局就野生动物保护及案件办理进一步达成共识。德宏州检察机关将保持对疫情期间涉野生动物案件的高度敏感性,与同级森林公安建立案件信息实时共享机制,确保案件及时准确办理。
下一步,德宏检察机关将继续强化与公安、市场监督、林业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参与监管治理,共同惩治和预防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保护德宏生物安全和生态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