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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心!德宏检察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精准”司法救助

时间:2020-09-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德宏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向红带领检察官将国家司法救助金送到冯某某手中,老人因收到救助款而哽咽着表示感谢。
 
  基本情况
 
  此次国家司法救助是德宏州检察院民行部门在办理冯某某等人与杨某某民事侵权纠纷的生效裁判监督案件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冯某某一家是建档立卡户,且案件的发生后,申请人既失去了生活的伴侣也失去了主要经济来源,本人又年老多病,一家人的生活陷入极度困境中,其实际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检察机关通过入户调查走访,迅速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
 
  此案是德宏州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民事司法救助案件,也是民行工作与司法救助有机结合的有益的尝试。
 
  实地走访
 
  王向红在梁河县县委政法委书记刘云江的陪同下驱车前往司法救助申请人家中实地走访。
 
  在冯某某家中,王向红与申请人一家促膝交谈,详细了解其家庭情况及面临的困难,再次就案件办理、法律依据等开展细致的释法说理工作,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打开心结,鼓励其放下包袱,好好生活。
 
  公开听证
 
  德宏州检察院对冯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举行公开听证,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司法救助申请人及其亲属全程现场听证。
 
  听证会上,德宏州检察院案件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检察机关受理司法救助案件范围及救助条件等规定,阐述对申请人是否应予救助具体意见和依据。
 
  听证员在全面了解案情和听取申请人陈述后,就案件的情况和申请人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充分发表评议意见。
 
  听证会评议后一致认为:申请人因案导致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同意检察机关对申请人进行司法救助的意见,帮助申请人解决燃眉之急。
 
  发放救助
 
  王向红当场宣布对冯某某进行司法救助决定,并鼓励她和家人要坚定生活信心,在检察机关及扶贫部门的帮扶下,用好救助资金,一切往前看,过好幸福生活。
 
  下一步,德宏州检察院将按照最高检提出的“检察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的总要求,全面贯彻《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加大司法救助案件办理力度,积极拓宽救助案件线索渠道,建立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长效机制,为德宏脱贫攻坚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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