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救助款
真是帮了我们家的大忙
太感谢检察机关了!
近日,勐腊县检察院向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杨某华的母亲李某珍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收到救助金后,被救助人李某珍紧紧的握着办案人员的手激动地说。
近年来,勐腊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贯彻落实“扶危济困、救急救难”的救助理念,主动深挖案源线索,加大司法救助案件办理力度,在工作中发现杨某华案件。
杨某华因制止被告人廖某飞、姜某正在殴打他人,被廖某飞持刀伤害死亡。该案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廖某飞、姜某向杨某华家属作出赔偿。勐腊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工作中发现,因廖某飞、姜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杨某华的家属至今未能获得任何赔偿。
为弘扬社会正气,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不让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宏明负责办理李某珍司法救助案。其间,他多次实地走访李某珍家和被告人家,了解相关情况,认真审查案件,认为该案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遂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依法报有关部门进行审批,向李某珍发放了国家司法救助金11.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