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买下来的树
想怎么砍就怎么砍
还犯法不成?
答案是:真不行!
未依法申请办理采伐证砍不得
否则违法!
近日,陇川县检察院办理了刀利明(化名)滥伐林木案,刀利明因此获刑。
案情回顾
2021年11月,刀利明以4200元的价格,购买了陇川县某村一片3.43亩的杉木林地。刀利明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陈时(化名)等四人进行采伐,并将采伐的杉木出售给陇川县某木材加工厂。经鉴定,被采伐的林木蓄积为22.199立方米。
经陇川县检察院提起公诉,陇川县法院以刀利明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为起点;滥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五十至一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二千五百至五千株为起点。
检察官提醒
林木资源是国家森林资源的一部分,具有生态、社会和财产的多重属性和价值。即便是自己购买或者是自留山、自留地、自家房前屋后的零星树木,采伐亦不可任性。采伐时必须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许可证上记载的地点、面积、树种、期限及方式等规定进行采伐,切莫因法律意识淡薄贪图便利,抱有侥幸心理,否则可能触犯滥伐林木罪,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