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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用爱守护,让未成年人向阳而生

时间:2024-07-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感谢检察机关的帮助和慰藉,让我们感受到了检察温情,这份救助不仅是对我们物质上的支持,更是给予了我和家人精神上的鼓励。”


近日,盈江县检察院收到一封来自司法救助申请人母亲孙某某的感谢信。



小红(化名)为一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遭受犯罪侵害后确诊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的重度抑郁发作、创伤后应激障碍,亟须住院治疗。小红还有一个姐姐正在读大学,家中开支较大,其父亲常年在外打工,母亲外出摆摊贴补家用。如今,母亲因要照顾患病的小红无法继续出摊,家庭一度陷入困境。


经实地走访、入户调查、核实相关材料后,承办检察官认为小红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且小红系未成年人,属重点救助对象,应给予国家司法救助。为尽快解决申请人面临的生活困难,承办检察官加快办案节奏,向申请人制发国家司法救助申请须知,告知申请人救助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并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启动救助办理程序。



为加大救助力度,帮助申请人走出困境,盈江县检察院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将案件上报德宏州检察院,启动两级检察院联合救助机制,共同为小红一家发放司法助金,缓解了被救助人的急迫困难。针对小红的情况,盈江县检察院积极联系协调专业心理辅导老师对小红开展心理治疗和疏导,帮助她走出心理阴影,树立积极乐观的态度,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近年来,盈江县检察院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为最大限度满足困难群众的救助需求,不断探索多元化救助格局,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救助工作,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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