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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助力全州疫情防控工作

时间:2020-02-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大理州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全州疫情防控工作,及时作出响应。

  2月4日,节后收假第一天,大理州检察院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及时研究如何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疫情防控,并于当天下发了《关于在全州范围内开展“疫情防控”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的通知》,要求12市县检察院开展疫情源头防控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大理州检察院及时与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联系,决定围绕粮食生产企业、乳制品企业及全州涉及民生商品保障的超市、药店开展专项督促检查。

  近一周以来,大理州两级检察院13个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迅速行动,积极助力疫情防控工作,与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一起走访集贸市场、生活超市、医院药店、企业工厂等疫情防控前线,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在战“疫”中果断亮剑。

 

  大理州检察院

  2月7日,大理州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联合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支队依次对辖区内乳制品企业、粮食购销储备中心和两家大型生活超市进行了走访,并就企业疫情防控措施、价格浮动、资源储备等情况进行了督查。

  经实地了解,大理乳业厂区具有严密化流程,对厂区工作人员和外来进厂人员的体温检测及酒精消毒实施到位;经企业负责人介绍,目前生产链正常运行,企业将对价格和供应进行充分保障。

  在粮食购销储备中心,检查组了解到该中心在疫情期间,对在岗人员和返岗人员身体情况都进行严格管控,厂内职工做到全面防护。目前粮食储备充足、供应正常,且价格没有变化。

  在市区内两家大型超市,检查组看到超市门口有配备简易防护服、护目镜和口罩的体温测量人员,对进入超市的所有人员均进行体温测量。检查组一行了解到,目前超市内饮食专区供应充足,没有发现哄抬物价情况,每家超市均粘贴了价格承诺函。

  同时,检查组还对被督促检查企业的乳制品、粮食、油、蛋、猪肉、牛肉进行了抽样检测。

 

  漾濞县检察院

  2月7日漾濞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人员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农贸市场、部分药店、超市、酒店进行了督促检查,从源头上予以防控。一是重点核查了在疫情防控期间是否有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和生产销售伪劣防护用品等违法行为;二是对相关药店药品物价动态进行了检查,并核查购买药物的实名登记台账;三是查看超市、酒店是否对顾客进行体温检测和加大清洁消毒力度,并叮嘱经营者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四是对农贸市场内是否存在野生动物售卖等情况进行排查,对生鲜、肉类的检验检疫情况进行检查,对活禽活畜定点宰杀情况进行了解。

 

  巍山县检察院

  2月7日上午,巍山县检察院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到巍山县大仓镇农贸市场、四方街超市、健之家药店、老百姓药房等地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一方面,通过参与执法活动全程监督行政机关是否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另一方面,核查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巍山县大仓镇辖区市场内是否存在销售“三无产品”,哄抬口罩、消毒液等医疗用品价格,未对生鲜、肉类进行检验检疫等违法行为。

 

  弥渡县检察院

  弥渡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结合最高检、省州检察院疫情防控检察工作部署,于2月7日在分管副检察长的带领下分别与弥渡县森林公安局、弥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领导进行了座谈,听取了各部门就如何履行自身工作职能开展好该县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工作情况,并就座谈中发现及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随后,弥渡县检察院检察人员还到红岩、新街两个乡镇进行了实地走访,切实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督管理的到位情况。

 

  云龙县检察院

  云龙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动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接,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到辖区内大中型超市走访排查,了解并督促超市的商品销售、生鲜肉类食品的检疫以及超市内部消毒工作情况。到在售药店走访排查,了解口罩、医用酒精、体温计等疫情防护用品的货源供应和价格销售情况,提示经营者稳定物价,要求经营者对前来购买治疗发热、咳嗽等症状药品的人员进行详细的信息登记,自觉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到在售餐饮店走访排查,对经营者是否严格遵守云龙县“疫情防控期间餐饮业管理告知书”的十二项规定进行重点检查。到农贸市场走访排查,向经营者及群众了解蔬菜、猪肉等生活物资的价格销售情况,主动向经营者、群众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切实提高全民疫情防控意识。

 

  通过督促检查,大理州检察机关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向经营者宣传了疫情防控知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纠正。下一步,大理州检察机关还将结合公益诉讼检察督促、协同、兜底的职能特点,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调沟通,稳妥有效地助力全州的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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