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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 · 榜样 | 罗秀芳:剑胆琴心解民瘼 化解矛盾促和谐

时间:2021-10-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罗秀芳是大理州巍山县检察院的一名控告申诉检察人员,今年已51岁。从事检察工作26年,而她在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一干就是19年。从检26年来,她始终坚守“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初心,担当作为,将控告申诉检察这个检察机关直接面对人民群众的窗口“擦”得更亮,桥梁作用更牢,她的岗位也名副其实成了群众合法诉求倾诉处、矛盾化解理顺地、法律咨询受益区、烦恼愤怒消除室。她以耐心、细心、热心的工作,化解了一个个百姓的心结,被群众亲切地称为“知心姐姐”“暖心大姐”。
  真情接访,化解矛盾促和谐
  控告申诉检察是检察机关面向社会的“窗口”,担负着接访和信访处理任务,是检察机关服务群众的窗口、与群众联系沟通的桥梁、检察机关工作质效检验处、检察业务工作的进口和出口的通道。控申检察工作事无巨细,不仅需要过硬的政治素质,更需要娴熟的业务技能、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2002年院党组在干部人事调整中,为做到人尽其才,选好、用好控申检察人员时,大家不约而同地选择了罗秀芳。当组织将决定告诉她时,她欣然领受了任务,义无反顾地投入了工作中,通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摸索,她拟定了“真情接访、积极疏导、以法说理、就事制宜”的工作思路,这一符合控申工作特点和规律的想法,得到了党组的认可。19年来,凭着执法为民的情怀,她将检察机关控申工作,一件件地处理到位,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把为民服务的忠诚和担当书写在了执法为民的岁月中。
  2017年临近春节,在外工作的茶某回家探亲期间,认为妻子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无助之时,上访到了检察院。茶某称:要将第三者送上法庭,否则就要采取极端手段处理。因时值春节,对方情绪又很冲动,若处置不当可能会引发严重的社会治安问题。罗秀芳递上一杯热茶,倾听对方倾诉。当对方喋喋不休诉说了几个小时后,她也厘清了问题的症结所在,茶某虽有怨气,但不愿离婚。在稳定了对方情绪后,她从“大姐”角度,从两人相知相识,对爱情美好的回忆入手,从婚姻家庭关系的维护,情、理、法的劝解,通过一天的交流,茶某被她的诚心感动,说道:“大姐要过年了,大家都欢欢喜喜的,而您却听了我一天的烦心事,您说的这些话,都是实实在在的,就凭这一点,我也会冷静处理,不会做出冲动的事,枉费您的苦心。”罗秀芳悬着的心终于落地,主动地给他留下电话号码,至今他们还保持联系,罗秀芳成了真正的“大姐”。
  事后有人说:“大过年的,您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白白耽误了一天时间。”罗秀芳却淡淡地说道:“我们控申检察人员就是消防员,有苗头,易出事,就要赶紧打早、打小、打了。”正是这样朴素的想法,她将检察机关控申检察人员与群众黏合剂、催化剂作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
  用情办案,涉检案件零积案
  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使命担当。一直以来她将办理刑事申诉案件作为涉检信访工作的重要途径,把保障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体现公平正义的载体。从事控申工作19年,她办理刑事申诉案件50余件,全部案结事了,而非案结了事。
  作为主办检察官,她认真履职,不遗余力地维护司法的权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7年轰动一时的陈某控告吕某非法行医致其女儿陈某某死亡案的办理,在彰显法律正义的同时,展示了她温暖有爱的为民情结。陈某的女儿,因病到吕某的诊所治疗,不治而亡。报请县公安局立案,因无法收集到相关证据,确定陈某某死亡原因,公安机关作出不立案决定。陈某不服向巍山县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经立案监督,维持了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陈某一时想不通,先后到各级部门上访。案件的处理交到了罗秀芳手中,面对这样棘手案件,她没有推诿。本着实事求是、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她竭尽全力地投入案件处理中,调取原案卷宗,听取申诉人意见、召开听证会、咨询专家等,通过阅卷、调查取证,形成了几百页的卷宗材料,随即她携调查核实的事实、证据对陈某进行释法。通过数十次的往返,对陈某的疑问进行逐一的法律解释、评判和解读。在她执着的法律解读释理后,陈某解开了心结,认可了司法机关的决定,案件得到了妥善的处理。借助案件的处理,在对陈某释法过程中,罗秀芳以案释法,举一反三地对村社、乡镇干部等进行宣传,就如何树立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合理解决诉求等法律知识,进行了宣讲。将案件处理变为法治的公开课,取得了案件处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她认为,“疑罪从无”是她作为检察官最基本的坚持,控告人不理解,她可以解释,控告人不懂,她可以慢慢地告诉他,但是绝对不能敷衍控告人,息诉罢访要从根源上去解决,就像大禹治水,堵不如疏。
  开展工作中,凭着对工作的热爱和负责,她将控申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结合工作实际,把处于检察机关末端工作的控申工作,予以前置,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体制和机制:一是推广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建议全院各部门办理的案件,都要排查是否欠“法律账”“程序账”,思想疏导工作是否到位,被害人经济上是否依法得到赔偿或者补偿,精神方面是否得到抚慰,从源头上重视和办理。二是推动“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畅通渠道”,在全县聘请各乡镇的司法所所长担任检察信访联络员,随时了解掌握信访动态,对症处置,防患于未然。三是建立案件“直接答复”机制,真正做到“信访到我这里为止”,绝不允许在检察环节让信访存有遗留问题。通过她的努力,实现了零涉检信访无积案的目标。
  唯民是亲,法内法外皆有情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百姓的控告申诉,已不再是个案的信访申诉,呈现多元化的需求,信访中很多问题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但作为控申检察人员,为他们解决揪心事、烦心事,困难事,成了她的“额外”工作,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关怀,也是职责和担当。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2021年4月,一位老大娘一定要到罗秀芳办公室见她。因老人的丈夫在辖区某企业当门卫,与该厂职工张某因停车问题发生争执而被张某打伤住院,案件正在法院审理中。老人哭诉说无儿无女,收入不高,无法支付相关费用继续治疗,请求帮她一把。接访后她第一时间与法院沟通,督促法院尽快判决、执行。半个月后,老人再次来到罗秀芳办公室,找到她说:“谢谢你闺女,我的事情,因为你们的重视,赔偿款已经拿到了,医药费有着落了,谢谢你们这些好心人啊!”
  对群众充满感情,对工作充满热情,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是她一贯的工作作风。2019年,她接到吴某打来的求助电话,吴某用颤抖的声音讲述了自己的不幸,原来吴某母亲在出门做客的路上因交通肇事而身亡。案件提起公诉后,被告人(驾驶员)孙某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但被告人孙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也受重伤,无力赔偿。针对吴某的心理创伤,她和同事一起查询了很多心理疏导方面的案例和书籍,为给吴某提供心理帮助做足了功课,专程上门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在与吴某拉家常、释法析理的过程中帮助他缓解压力。此后的一年,她始终与吴某保持电话联系,关注吴某的精神状况,给予心理抚慰,考虑到吴某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又积极协调,为他家争取到司法救助款1万元,领到救助款后,吴某将一面写有“检察温情驻民间,司法救助暖人心”的锦旗送到检察院,表达对检察机关的感激之情。
  2018年的一天,一位年近七旬老人听说罗秀芳为民办事尽心尽力,专程找到了她,老人诉说其要求的民事赔偿得不到解决。通过调查核实,案件不属司法机关解决范畴,但老人的困难和问题确实存在,她通过多方协调,按照相关政策给予了信访困难救助金1万元,其所在乡政府将老人一家纳入低保,并解决了孙子入学难题,使得延续了13年的上访积案最终得到化解。事后,这位老人走进控申接待中心,手里提着几个煮熟的鸡蛋,一进门就拉着她的手说:“我不知道怎么感谢你,就煮几个家里的鸡蛋给你拿来,希望你能吃一个,我就高兴。”类似的案例,在巍山县检察院控申接待中心时常发生。
  满腔热血写春秋,一片丹心铸检魂。从检26年来,她用辛勤工作和无私奉献默默诠释着对“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理解,诠释着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因工作成绩突出多次被评为州县检察院先进工作者,她负责的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多次被云南省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2020年在全省100多个检察院中只有13个名额的情况下,她负责的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被省州检察机关推荐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多次被县妇联表彰为“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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