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云检要闻>大理

家门口的听证会,助力迷途少年回归正轨

时间:2022-08-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8月11日,永平县检察院邀请永平县博南镇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社工组织缘爱行动就一起拟作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深入当事人住所地举行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村民小组长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 

  承办检察官就案件事实、证据、罪名、社会调查情况及拟作附条件不起诉的法律依据以及理由进行详细介绍说明,并与听证员签订保密协议。

  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以及法律适用基础上对案件进行讨论,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处理意见,并对家庭教育指导和后续帮教提出建议。

  该未成年人承诺会进行深刻自我反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接受矫治和帮教,珍惜检察机关给予的机会,走好今后的人生路;其法定代理人表示,将加强对孩子管教和正确引导,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辩护人表示,此次听证感受到检察机关为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所作的努力,彰显了司法温度。

  会后 

  承办检察官针对案件办理中发现法定代理人监护失职问题,对缺位家长及时发出《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细化监督责任,督促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责任。检察机关还会同永平县社会服务组织缘爱行动签订帮教协议,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进行跟踪帮教。

  永平县检察院通过召开听证会,邀请社会各方共同探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针对性地开展跟踪帮教、市域社会治理,达到办理一个案件,挽救一个家庭,用法治之光照亮未成年人前行之路。

Copyright©2011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信息中心管理维护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1409号 邮编:650228 服务电话:0871-64993999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