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云检要闻>大理

误将自己的钱转入他人账户,结果……

时间:2025-04-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大理市检察院成功办结一起因错误转账引发的不当得利纠纷监督案件。在民事检察履职中,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实质性化解矛盾,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彰显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温度与监督效能。

案情回顾

20248月,杨某因操作失误将4000元误转至李某账户,经多次协商无果后,杨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法院因管辖不明未予立案,后杨某向大理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受理案件后,大理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承办检察官迅速行动,依法向银行调取涉案交易流水及当事人信息,查明收款人李某身份及收款事实。经释法说理,李某承认收到转账的事实并同意退还。20253月,在大理市检察院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李某当场退还4000元,杨某撤回监督申请,纠纷圆满化解。

该案的办理直指矛盾纠纷核心,主动出击,精准释法,圆满化解纠纷,减少了群众诉累。通过检察履职实现社会关系修复,减轻司法负担,促进了社会和谐。当事人杨某为表感谢,专程送来锦旗,对检察机关公正高效的履职担当给予高度评价。


Copyright©2011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信息中心管理维护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1409号 邮编:650228 服务电话:0871-64993999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