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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八督导组进驻迪庆州检察机关开展督导工作

时间:2019-02-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月20日,迪庆高原大雪纷纷,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彭光明带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八督导组成员进驻迪庆州检察机关就迪庆州院、香格里拉市院、维西县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当天下午和次日上午分别召开了工作汇报会和交流座谈会。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汇报会上,彭光明组长作了动员讲话,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要提高认识,切实履行好督导工作的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全体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不能等同于一般刑事案件,不能按部就班,要准确把握认定标准,依法从严从重快捕快诉,从政治站位、证据标准、诉讼时限的角度来特事特办。同时,要加强组织领导,配齐配强扫黑办成员。

  二要紧盯督导目标,全面落实督导工作的各项任务。第八督导组将采取看、听、查、访的方式,紧紧围绕八个方面督导重点内容,与迪庆州检察机关一同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并抓好整改落实,推动迪庆州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三要做好统筹协调,支持配合督导工作圆满完成。扫黑除恶工作督导是省检察院党组的重要安排部署,迪庆州检察机关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和省检察院的要求上来,认真做好统筹协调和支持配合工作,自觉接受督导。同时,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好督导组工作。

  迪庆州检察院检察长王凯石紧紧围绕省检察院明确的重点内容向督导组汇报了迪庆州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21日上午,邀请州委政法委、纪委、州委组织部、州法院、州公安局等部门领导进行了座谈。座谈会上,彭光明向参会领导介绍了此次督导的目的、计划安排、方法步骤、重点任务。与会领导围绕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紧扣“深入”两字为迪庆州检察机关开展好下一步扫黑除恶工作提出了很多中肯的意见建议。

  在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后,彭光明对州委和相关部门给予迪庆检察工作的领导和支持表示感谢,对迪庆州检察机关所做的工作和取得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今年是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全州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最高检和省院要求,清醒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和“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的辩证关系和实质内涵,增强深入推进专项斗争的责任感紧迫感,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斗争精神,迎难而上,把专项斗争引向深入。提出了六点具体要求:

  ◆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扎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思想认识,保持政治清醒,切实把党中央、最高检和省检察院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当中。同时,加大对两高、两部出台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承办人员执法办案的能力。

  ◆ 二是提高办案质量,把案件办成铁案。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集中力量、优化组织,科学合理统筹调配办案力量,加强与公安、法院的联系,不但要提前介入侦查,积极引导公安机关收集、补充、固定证据,也要在庭前会议、证据采信等方面加强与法院沟通协调,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检察环节优质、高效推进。

  ◆ 三是发挥职能优势,深挖彻查“破网打伞”。坚持“一案三查”,积极探索在案件审查中发现“保护伞”的线索,助力监委查办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坚持“两法衔接”工作,针对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中的漏洞提出对策措施,促进有关部门强化管理、严格执法,提升依法治理和依法行政水平,努力提升检察机关在专项斗争中的贡献率。

  ◆ 四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紧盯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发生地的基层组织建设,深挖细查背后的犯罪案件,加强与组织部门的联系,帮助解决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等问题,最大限度挤压、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和土壤。

  ◆ 五是加强建章立制。结合迪庆州工作实际,把扫黑除恶工作同迪庆藏区维稳工作、环境生态保护、扶贫攻坚等工作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出台相关工作机制。

  ◆ 六是加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迪庆虽然案件数量小,但在工作中有好的做法和想法,要加大对工作经验的提炼、总结和宣传。

  刘震乾副组长就业务建设提出了具体意见,希望迪庆州检察机关在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中积极争取州委、州委政法委的领导,主动与公安、法院、纪委等部门联系沟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稳妥办理涉恶案件。同时,希望迪庆州检察机关加强政治建设,防止思想松懈;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提升业务能力和政治能力;加强机制创新,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加强信息宣传,注重提炼总结。

  王凯石表示:迪庆州检察机关将按照省院党组、省院督导组的工作要求,把接受省院督导工作当做推动工作的动力,以此次督导为契机,在政治站位、依法办案、能力建设、制度建设、舆论宣传等方面下功夫,切实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办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和对下督导工作,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会后,督导组按要求与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部分检察人员进行个别谈话,并查阅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台账。

  21日下午,督导组一行深入香格里拉市院听取工作汇报,进行个别谈话、查阅工作台账,并将于22日下午——24日前往维西县院开展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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