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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大胆!明知故犯卖假药,结果……

时间:2024-10-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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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药!岂可闹!

赚钱必须走正道!

一些经营者明知是假药

却无视他人生命健康予以销售

最终自食恶果

近日

香格里拉市检察院办理了一起

销售假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4月13日,香格里拉市公安局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时,在雷某某经营的药店内查获20个批次13种壮阳药品,经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其中11种产品属于假药,经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8种产品中均含有西地那非成分,销售假药金额共计一千余元。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雷某某作为药品经营的专业人员,明知是假药仍然销售获利,既妨害了药品管理秩序,又危害了不特定公众的身体健康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对雷某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审理后,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以销售假药罪判处雷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支付惩罚性赔偿金5700元,并在迪庆日报上赔礼道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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