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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全州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18-09-12  作者:  新闻来源: 红河州检察院 【字号: | |  

  近日,红河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红河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远清作的《关于红河州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 

  红河州作为云南省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地区,自2015年7月试点以来,全州检察机关主动将公益诉讼工作放在全州发展大局谋划和推进,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紧扣公益核心,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在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年来,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90件,涉案金额4亿余元。 

  

行政公益诉讼280件

  

民事公益诉讼1件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9件

  

3件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件、优秀案件。

  

4件案件入选云南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通过办案,督促修复被损毁和违法占用的林地579.84亩;督促销毁不合格食品16吨;督促清理生产、生活垃圾106吨;督促收回被欠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7485.38万元;督促收回被非法占用的城镇土地514.47亩,涉及金额2.09亿元;督促收回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1117.10万元、被套取或冒领的国家补贴资金420.93万元、欠缴税款57.49万元、社保资金30.93万元;诉请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植被恢复费22.4万元。 

  审议中,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委员对全州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认为全州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从2015年7月开始试点到全面实施后的深入推进,积极探索,勇于实践,能紧紧围绕州委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关系民生热点问题开展工作,办理了一批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较好的案件,为促进依法行政,助推红河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同时,委员们还从加大宣传力度、健全工作机制、提升案件质效、强化队伍建设等方面对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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