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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检察院与州国土资源局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时间:2018-12-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红河州检察院、州国土资源局联席会议在红河州检察院召开。州检察院副检察长张玲,州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毅出席会议,州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公诉办公室负责人、行政检察处全体人员,州国土资源局执法监管支队、政策法规科、征转用地管理科、规划科等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张玲对全州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进行通报,马毅介绍了全州国土资源工作相关情况。双方参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对如何开展好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有关工作、提升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水平进行了发言,就当前全州国土资源执法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 

  

红河州检察院与州国土资源局会签了《红河州人民检察院 红河州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协作推进行政公益诉讼促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就建立联席会议、案件信息沟通交流、联合开展专项行动等工作机制,加强调查取证、落实检察建议等办案协作方面达成共识,为形成自然资源保护合力,推进红河州公益诉讼工作,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新格局打下良好基础。 

  

行政公益诉讼 

  行政公益诉讼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依法应当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经督促后仍不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立机制的目的 

  红河州检察院和州国土资源局立足各自职能,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有效保护红河州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全面促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积极服务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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