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云检要闻>红河

检护民生|从一封感谢信说起……

时间:2024-10-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你们的联合帮教,消除了我的不安和迷茫,我将更用心地学习,更严格地约束自己,遵规守纪。”


近日

个旧市检察院检察官收到一封感谢信

文字映入眼帘

检察官的思绪也随着信中提到的事件

回到了一年前……


一年前,个旧市司法局接收了一名被判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小段,小段是云南省某高校在校学生,学校即将组织实习,小段十分担心自己在个旧接受社区矫正影响学业。得知该情况后,个旧市检察院检察官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小段开展了心理疏导和释法工作。



考虑其求学意愿强烈,结合其在校表现和家庭生活情况,根据社区矫正的相关法规及目的,个旧市检察院检察官建议跨区域协作矫正,遂协同市司法局共同赶赴学校所在地,积极与学校沟通联系,在取得校方支持的情况下,个旧市司法局函请学校所在地社区矫正机构协助监管,并将学校老师纳入社区矫正小组,实时掌握其生活学习情况和心理状态,共同对段某某进行帮教。实现了家庭、学校、司法三位一体化个性化矫正动态监督模式,有效弥补监管空白,并因材施“矫”对其开展高质量矫正。



今年7月,小段顺利完成大学学业,回到个旧继续接受社区矫正。个旧市检察院联合市司法局到小段家中走访,小段告诉工作人员,自己已找到工作,并对未来发展有了明确的规划。“因为你们的矫正教育,我更深刻地认识到犯了错要敢于承担,更要改过自新,多做有益于社会的事。”回访中,小段对工作人员说。



Copyright©2011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信息中心管理维护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1409号 邮编:650228 服务电话:0871-64993999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