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云检要闻>昆明

给重罪的孩子一束光——女检察官们不一样的女神节

时间:2018-03-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3月8日,昆明市检察院未检处邀请来自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检察院未检科的王英检察官与昆明市红嘴鸥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社工贺静老师,与昆明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处的检察官杨迪、书记员李梦婷一行四人,来到了昆明市西山区看守所为涉嫌故意杀人罪的小李(化名)做心理测评、风险评估和人格甄别。


由于前期沟通良好,到达西山区看守所后,在看守所的大力协助下,她们在一间会谈室见到了小李。他明显有点紧张,但是看到杨迪检察官和社工老师后松了一口气。王英检察官用了10分钟就和小李建立了信任关系,形成有效链接,然后开始了心理量表的测评。在看到小李曾经有自杀想法时,王英检察官针对他的自杀想法进行了心理危机干预。通过30分钟的心理危机干预,小李明白了自杀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方法,但不是最好的方法,也不是唯一的方法。


  接着,针对小李提出想念家人,杨迪检察官立即启动预案,和他的父母进行了联系。在等待他家人到来的期间,王英检察官针对他回避谈论案件过程的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了心理疏导,并告诉他,勇士和英雄从来不是没有不堪的过往,而是勇于正视自己的过去并全力改正和弥补自己的过错。经过疏导,小李感谢大家,教会了他人生至为重要的一课:不再逃避自己过往的错误。


小李的父母赶到后,检察官们组织了亲情会见。面对妈妈的泪水和爸爸沉重的表情,小李坚定的告诉父母,请他们放心,自己一定会在看守所里认真反思和好好学习,配合司法机关。最后他祝福妈妈和检察官们节日快乐,妈妈又流下了感动和欣慰的泪水。


  经过团队一个上午的努力,小李的第一次心理测评和心理疏导工作圆满完成。每个孩子都是一朵向日葵,涉嫌重罪的孩子也不例外,只要给他足够的阳光,他也会走向新生!正是未检人的付出和努力,让每一个堕入黑暗的孩子都能看到一束光,引领他们走出无助和黑暗,让他们发自内心认罪悔过后迎接一个阳光下重生的自己。伴随着午后温暖的阳光,她们结束了此行工作,每一个人的脸上都露出了笑容。

Copyright©2011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信息中心管理维护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1409号 邮编:650228 服务电话:0871-64993999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