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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护青春 远离不良校园贷”专题法治宣讲活动在云师大启动

时间:2018-10-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No zuo no 贷,莫让青春背上贷得起还不起的债!”10月12日,“呵护青春,远离不良校园贷”专题法治宣讲活动在昆明启动,首场活动走进云南师范大学,为该校数百名学子带去了一场典型案例与法律法规相结合的生动宣讲。

 

  为深入开展校园不良网贷风险警示教育,增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云南省教育厅与昆明市检察院联合开展“呵护青春,远离不良校园贷”专题法治宣传活动,邀请昆明市及呈贡区等市县(区)两级检察机关办案一线的优秀检察官组成“法治宣讲团”,走进高校进行远离不良校园贷的专题宣讲。

  

  “犯罪分子通过蝇头小利诱骗学生向网络平台借款,骗的是没有经济收入的学生,赌的是大学生背后的家庭会倾其所有为孩子还债。”在首场宣讲上,昆明市检察院检察官杨迪介绍,由于进行“校园贷”“套路贷”的犯罪份子看准了大学生甄别能力弱、面对诱惑抵御力差、攀比盲从心理强等弱点,导致不少大学生落入“校园贷”的陷阱。看似申请形式简单的部分贷款平台,实则暗藏虚假宣传、阴阳合同、砍头息、转账平单、暴力索债等套路,大学生们不得不防。

 

  “特别是有的同学发现自己落入不良校园贷圈套后,应通过向父母和学校求助、保留证据及时报警等方式解决问题,切莫以债偿债,最后债台高筑,让自己越陷越深!”杨迪提醒学子们,作为当代大学生要擦亮眼睛增强防范意识,谨慎使用个人信息、不要轻信网贷产品;依据学费、生活费、突发困难等方向寻找国家相应的款项解决问题;还应学习法律和金融知识,提高辨别能力;摒弃错误消费观念,理性消费;配合良好的自我保护意识,才能保护个人权益不受侵害!

 

  云南省委高校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宣讲的目的在于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金钱观、就业创业观,增强法治意识、纪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帮助大学生提高对校园不良网贷等各种诱惑的辨识力、免疫力、抵御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消除由校园不良网贷等引起的各种安全风险隐患,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维护校园安定和谐、维护教育良好形象。

 

  云师大传媒学院大一新生李用巍说:“曾以为不良校园贷离自己很远,听完宣讲才发现不良校园贷有这么多危害,其骗局和诈骗手段防不胜防,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更应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避免盲从,理性消费;要有自己的理财计划,把握好自己,抵制消费诱惑。”

 

  云师大物理学专业大三学生余莎莎则表示,校园贷是校园债,一旦落入陷阱,很有可能要用整个青春来偿还,对同学们的伤害特别大。作为一名生活委员,她将主动到所在班级宣传不良校园贷的陷阱,呼吁更多同学共同抵制不良校园贷。

 

  据悉,即日起至12月21日,“呵护青春 远离不良校园贷”专题法治宣讲团将陆续走进各在昆高校,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理财观念、增强法律意识、远离校园贷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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