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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春城未检的一场暖心“具结”

时间:2020-03-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春风细雨是你的温柔

  润物无声是你的奉献

  无论何时何地

  未检人的爱心也绝不停歇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保障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使其真诚悔罪,提升帮教成效,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昆明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对办理的所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适用该制度,并结合一系列教育挽救措施,最大限度地保障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帮助其改过自新。
 
  年前,该部杨迪检察官办案组受理了一起未成年人运输毒品审查起诉案。17岁的小张家住广东,因网购手机欠下一万元贷款,为尽快偿清债务,经朋友介绍,铤而走险前往云南瑞丽带毒,在将毒品运到昆明后即被抓获。
 
  受理案件后三日内,检察官助理傅婧和书记员李梦婷依法及时告知了小张享有认罪认罚从宽的权利,小张表示要想一想,他认为自己的行为虽然构成了犯罪,但有立功情节。针对小张反映的重要线索,办案组立即通知侦查机关尽快查证核实。
 
  年后,根据公安机关补查结果,小张并无立功情节。小张之所以这么认为,在于他对法律规定理解上有偏差。为了打消他心中的顾虑,用他听得懂的语言,向他阐明相关法律问题,办案组的女检察官们很是花了一番心思。她们决定,要充分发挥辩护律师、合适成年人的作用,确保小张和其法定代理人都能准确理解认罪认罚的性质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办案组多次与小张远在广州的父母电话联系,了解到了小张的家庭情况、亲子关系、成长经历等,虽然其父母因疫情原因不能赶来昆明,但通过办案组的耐心工作,他们对认罪认罚从宽表示完全赞同,认为儿子是一时冲动误入歧途,今后一定会多关心他,多给他写信。
 
  办案组随后联系了小张的律师,充分听取了律师的辩护意见。鉴于该律师近期有咳嗽等身体不适症状,为慎重起见,与律师商定在开展具结时,其可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参与。
 
  抗“疫”以来,远程提讯成为常态,但各地看守所的设备、机制并不一样,承办人的提讯方式必须与之相适应。
 
  3月6日上午,经过事先充分准备,办案组先到看守所门口接待处办理了提讯手续,随后赶往盘龙区检察院远程提讯室。
 
  在通知合适成年人到场维权的情况下,通过与辩护律师视频连线,开始了认罪认罚从宽具结。
 
  准妈妈傅婧,耐心细致地向小张讲解了为什么他的行为不构成立功,并告诉他认罪认罚后的量刑建议。沟通的过程不太顺利,小张的内心充满了纠结和疑虑,经过长达四十多分钟的讲解,小张终于直面自身存在的问题,打消了顾虑。在辩护律师和合适成年人的见证下,自愿签署了具结书,自愿认罪并认可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
 
  杨迪对小张进行了悉心帮教,她询问小张在看守所里的身体状况,告诉他在特殊时期一定要做好自身防护。小张提出很想念父母,希望父母能给他多写信。办案组在讯问结束后立即打电话将小张的这一请求转告了他的父母。
 
  最后,办案组再次返回看守所,拿到了小张签字确认的具结书。
 
  这是一场普通的认罪认罚从宽具结。但因疫情防控的需要,往返几地增加了不少工作量。为了给小张充分地答疑解惑,整个具结过程较之平时多出了几倍的时间。但几位女检察官没有一丝不耐烦,因为对小张而言,这是他人生道路上的关键一步,马虎不得。
 
  严格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准确把握涉案未成年人的个体特征,教育感化每一个迷途羔羊,保护救助每一朵受伤的花蕾......办案组的每一位成员,都以十二分的认真投入到未成年人检察事业,她们是女神,更是“女汉子”。
 
  她们以真挚的爱心,充分发挥专业化未检团队的优势,办理了“云南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云南省未成年人检察精品案事例”等多个优秀未检案事例,她们撰写的两篇理论调研文章获得中国法学会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委员会论文评比一等奖。
 
  在昆明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这一群女检察官们,不仅有如花般的美丽,更有对生活无限的热爱和对少年司法无尽的热情,她们以检察的温度呵护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因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领域的突出成绩,她们所在的昆明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她们正在创建的“重罪未成年人重返社会体系建设项目”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创新实践基地和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研究基地。
 
  她们用爱心和责任,携手并肩守护未来,向着灿烂的阳光,传递着温暖与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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