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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 | 昆明:以“三个自觉”持续抓实“三个规定”

时间:2020-07-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昆明市检察院党组理论中心组举行第六次集中学习,就“三个规定”进行专题研讨交流。此次学习由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晓红主持,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了此次学习。

  会上,李晓红强调,“三个规定”是落实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具体制度设计,是向“司法顽疾”开刀,既是为司法人员抵制干预过问行为“撑腰鼓气”,也是为防止司法人员被“围猎”设置了“防火墙”,对维护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有着深远的现实意义。

  李晓红 

  

  对全市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 

  提出要求: 

  

  01 

  

  坚持问题导向,旗帜鲜明讲政治,把绝对忠诚贯穿“三个规定”执行全过程 

  

  厘清“公”与“私”的关系,坚定绝对忠诚的政治自觉,破除“碍于情面、不愿报告”的思想误区,以勇于自我革命的精神锤炼自己,提高讲政治的思想境界,主动报告,忠于组织。 

  厘清“实体”与“程序”的关系,坚定公平正义的法治自觉,破除“依法办案、不用报告”的思想误区,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如实报告,忠于宪法法律。 

  厘清“义”与“利”的边界,坚定勇于斗争的检察自觉,破除“思想顾虑、不敢报告”的思想误区,把“慎独、慎初”的自律要求,转化为防微杜渐“逢问必录”的制度约束,及时报告,忠于检察事业。 

  

  02 

  

  强化过程控制,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推动全面从严治检不断向纵深迈进 

  

  严格执行记录报告、保密、通报督察等制度,以严格监督、强力震慑,让党员干部存敬畏而“不敢”、有制度而“不能”、因觉悟而“不想”,推动形成风清气正廉洁司法的良好生态。 

  

 

  认真开展自检自查,结合市检察院“庸懒散乱”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推动全市检察机关进行系统调研和全面自查,彻底摸清底数;针对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深入分析原因,研究提出切实管用的解决办法;驻院纪检监察组和检务督察部要加强日常监督,严厉问责追责。领导干部要带头压实责任,做到自身净、自身正、自身硬,严守纪律红线;从严管理,用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忠诚、对检察事业负责的初心使命。 

  

  

  03 

  

  强化目标引领,透过问题表象反向审视,进一步促进司法公开公正公信 

  

  坚持检务公开,严格执行案件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实现案件信息公开与办案规模、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群众的实际需求、与便民利民的要求相匹配、相适应。

  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严格落实办理群众来信来访7日内回复、3个月办理过程和结果答复制度;充分利用释法说理、公开听证等措施,把情况和道理向群众讲清楚。健全完善应急解难的绿色通道、案件快速办理机制,采取务实举措,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完善机制、拓宽渠道,为群众急事急办、把难事办好,铺好群众诉求反映、解决问题的“阳关大道”,促进形成检民之间的良性互动。

  李晓红最后强调,认真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同时,对《政法工作条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检《实施办法》明确规定的应当向党委和上级院报告的涉及检察工作的重大事项、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事)件,必须做到站位十分坚定、认识十分清醒、行动十分坚决,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检令政令畅通。

  学习期间,昆明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分别围绕此次学习主题,结合会前自学情况及个人工作职责,交流了学习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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