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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 · 我为群众办实事 | 附条件不起诉+督促监护,让迷途少年重新起航

时间:2021-07-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家庭保护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明确规定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应履行的权利和义务
  强化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第一责任
  近日
  寻甸县检察院“绿芽”未检工作室
  办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涉嫌盗窃案
  未检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
  涉案少年小明(化名)
  自从父母离异后
  均未受到父母双方的实际有效监管
  因缺乏监管及法律意识淡薄
  小明和哥哥实施了盗窃行为
  并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为依法办好本案
  帮助小明顺利重返社会
  同时引导小明正确认识本案
  明白应负的责任
  未检检察官协调法律援助中心
  为其指定了辩护人
  同时邀请该县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办的
  合适成年人到场
  联合社会力量通过法治教育、道德教育等
  对小明进行帮教
  小明也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并表示认罪悔罪
  鉴于小明的行为符合
  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的条件
  但其家长不能履行对小明的监护职责
  该院积极督促县民政局
  履行临时监护职责
  最终
  该院联合公安机关将小明送进县福利院
  解决了小明暂时无人监管的
  生活、安全、住所等基本需求
  帮助其顺利重返社会
  《督促监护令》让家庭关爱不缺席
  不起诉助迷途少年重返家庭
  为帮助小明重新回归家庭
  在良好的家庭环境下成长
  未检检察官一方面主动联系本案被害人
  了解受损情况
  认真做好释法说理工作
  同时责令小明当面向被害人
  赔礼道歉和具结悔过
  争取到了被害人的谅解
  另一方面积极联系小明父亲
  向其说明案件有关情况及
  应履行的法律职责
  在不起诉决定宣布训诫仪式
  及督促监护仪式上
  未检检察官在依法宣布了不起诉决定后
  对小明的犯罪行为进行了训诫
  告诫其要听从父亲的管教
  洗心革面,遵纪守法
  并向未有效履行监护职责的小明父亲
  发出《督促监护令》
  指出小明父亲在履行
  家庭教育职责中存在的问题
  督促其认真履行监护职责
  保证小明的健康成长
  小明对未检检察官在办案中给予的关爱和关心表示感谢,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同时又在诉讼中感受到了司法温度和人情关怀,感谢检察机关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以后一定会严格要求自己,再也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小明父亲也表示,感谢检察机关人性化的办案,重新给予家庭希望,今后会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弥补之前的缺位,加强家庭教育,不再让小明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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