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检察院
对一起社区居委会
提起的撤销监护权案支持起诉
……
在游乐园的草丛中
好心人发现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婴儿
公安机关查找婴儿的父母无果
被暂时安置在儿童福利院
他叫“小晴”
案情回顾
2022年,在提前介入另一起弃婴案的过程中,侦查人员经DNA比对发现,这起案件的嫌疑人王某、李某某,就是当年遗弃小晴的亲生父母。
经调查了解,王某、李某某因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不止一次将孩子视为自己的私人财产随意处置,以各种理由逃避抚养义务。虽然在侦查过程中,二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有所悔改,但仍然以经济条件差等理由拒绝履行抚养义务。调查还发现,小晴目前在儿童福利院已按程序进入了收养环节,如何让孩子得到妥善的安置成为司法办案人员不得不考虑的现实问题。
在依法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的同时,五华区检察院及时关注到了孩子的监护问题,检察机关认为王某、李某某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小晴的合法权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法定情形。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指导公安机关对小晴的监护情况进行走访调查,为下一步撤销监护权诉讼搜集固定证据材料。
能动履职
联合多部门协作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11月初,检察机关依法对王某、李某某遗弃案向五华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当庭宣判王某、李某某构成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经过前期排查发现小晴的其他近亲属均不具备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且均拒绝抚养小晴。五华区检察院、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当即与五华区民政局、区法院、区司法局等部门联动协调,确定由社区居委会作为诉讼主体向区法院提出申请撤销王某、李某某监护权之诉,并由区检察院支持起诉,区司法局为居委会提供法律援助。
11月11日,五华区法院开庭审理居委会提起的撤销监护权案,五华区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起诉。经过庭审调查,法院当庭判决撤销王某、李某某对小晴的监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