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
融洽的邻里关系
不仅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
更能让日常生活舒心、安心、温馨
检察官温馨提醒
邻里相处以和为贵,在相处时应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在合理的限度内,要给予对方一定的便利。但当自身的权利受到侵犯时,一定不要冲动,保持理性,通过合法的方法维权:
(1)自愿协商,和平解决争端;
(2)协商不成,可以请求当地调解组织,如村(居)委会、司法所等对争议事项进行调解;
(3)协商、调解没有解决,可以诉请法院,请求法院依照法律程序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