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签了两次字
拿了两次签字费
怎么就违法犯罪了?
近日
安宁市检察院办理了
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件
检察官提醒
证书挂靠费,签字费看似拿得轻松,实际含有千斤重担。安全生产工作需要我们每一位从业人员摒弃侥幸心理,认真履职,只有将安全生产的大事防患于未然,才能去做好每个人自己的小事。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第一款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犯罪主体,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