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确保诉前检察建议落地落实,近日,镇康县检察院收到行政机关的检察建议回复整改落实情况后,及时跟进监督,组织检察人员到镇康县某行政村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发现村里的环境治理颇有成效,随意倾倒堆放在路边、村头的垃圾已不见踪影。
案情回顾
2021年8月末,群众向镇康县检察院反映:镇康县某行政村公路旁的小河边倾倒有大量的垃圾,有污染周边生态环境的隐患,第三检察部检察人员随即前往开展调查。经调查核实,镇康县某行政村部分自然村存在村民长期随意倾倒、堆放垃圾的行为,该行为不仅影响村容村貌和生活环境,而且部分垃圾被倒入河中,长此以往,必将对环境造成污染。
镇康县检察院立即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于9月18日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相关行政机关
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
积极采取措施
整改落实
1、立行立改。相关行政机关对村“两委”进行约谈,及时组织村干部群众对上述区域垃圾进行处置。
2、全面自查。对辖区自然村的生活垃圾处置情况和环境卫生突出问题开展自纠自查,针对发现问题现场交办,限时整改,建立工作台账销号机制。
3、建章立制。探索完善制度,实现辖区各自然村垃圾收费制度和村庄保洁制度全覆盖,在全乡范围内定期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彻底清除卫生死角。
4、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召开群众会议、村组微信群、广播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群众的教育和宣传引导,切实发挥群众主体作用,让群众认识到整治人居环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5、加大项目申报,完善硬件设施。积极争取实施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着力配套完善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目前
垃圾已全部清理
村寨又变得干净整洁起来了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镇康县检察院持续深化“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专项监督和“环境污染治理难问题”为民办实事工作,以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核心,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共建美好家园。